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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6-01-19 21:17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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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开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定于春节前开展一次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月19日至26日。 

二、检查层次: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三项行动“回头看”等工作情况。 

2、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3、市级领导挂牌督办的29个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5、春运安全部署安排及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由有关市直牵头责任单位与市级领导联系,确定检查的具体时间、并督促有关配合单位派人参与。 

2、此次带队检查分二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带队检查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市级领导,每组至少检查1个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1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或批发零售企业、1个交通运输企业的春运安全、1个矿山企业、1个乡镇或部门;另一方面带队检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市级领导,每组至少检查相关行业领域单位不少于5家。 

3、市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要及时将领导带队检查过程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汇总,在市级领导将问题与隐患向县区口头交办的同时,一并将问题和隐患报送到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书面向县区进行交办。报送时间为1月30前。 

市安委办电话:8361278,邮箱yzsajjxtk@163.com。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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