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申领条件:已领取居住证且需要在永州市连续居住的,应当每年办理一次居住证签注手续。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办理程序: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递交相关材料、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原件,直接办理签注手续,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在居住证每满1年前一个月内办理,当场办结。
联系电话: 0746-8362108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
13:0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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