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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01-28 09:43
  • 来源: 永州日报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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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 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宪法定位、深耕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能力、主动破解难题,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半数以上核心业务考评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7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2件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检察建议。行政争议化解、队伍建设等14项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1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36个集体、6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祁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牢记永州检察服务永州,坚定不移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始终牢记永州检察为永州服务,持续为“六稳”“六保”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释放更多司法红利。

用心书写抗疫检察答卷。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用法与情写就永州检察抗疫故事。严厉打击涉疫犯罪。依法批捕抗拒疫情防控、利用疫情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29人、起诉73人。祁阳县检察院对汤知利用疫情发布虚假口罩信息进行诈骗案快捕快诉,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保障诉讼安全。充分利用网络视频、远程庭审等新方式办案,扎实做好案件移送、群众接待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充足保障防疫物资,确保信访群众自身安全。加强联点共防。共选派310名干警入驻对口联系社区和扶贫村,沉入一线协助联防联控。

全力服务推动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批捕56件97人、起诉57件176人。市检察院在办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蓝山“创想世纪”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坚持依法办案、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取得良好效果。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贪污、诈骗扶贫资金等犯罪6人,依法追回并快速返还涉案扶贫款38万元,以解决贫困群众燃眉之急。延伸检察职能,巩固脱贫成果,新田县检察院在办理龙某欠薪案中,积极协调县总工会等部门帮助其解决资金问题,促成支付25名贫困户工资,既维持了企业正常经营,又保住了贫困户的生活来源。为美丽永州添彩。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起诉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6件281人。宁远县检察院对潘型润、刘江柏等跨省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大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清除固体废物4000余吨,索赔环境损坏赔偿金1270万元,让破坏者为修复环境买单。

真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九大专项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突出依法保护。批捕侵害企业家人身权益、企业产权犯罪10件21人,起诉15件34人。蓝山县检察院依法办理黄新启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案,清除了在工业园区为霸一方的木山塘村家族恶势力,有效保障了工业园区正常发展。突出审慎执法。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释放司法善意。对民企人员轻微犯罪案件,变更强制措施21人,不批捕9人,不起诉13人。冷水滩区检察院对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补交税款、自愿认罪认罚的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朱某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依法作不起诉决定,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突出严格监督。积极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审查涉民企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5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涉民企行政争议案件2件。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清理出3件既不了结又不向前推进、久拖不决的涉民企“挂案”,已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件,让不该“负罪”经营的企业家放手经营。突出真诚服务。走访企业678家,准确掌握企业司法需求,从实践案例中精选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编印并发放防范手册3000余册。建立民营企业诉求快速反应机制,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零陵区检察院在区工业园设立检企联络室,零距离为企业纾困解难。

二、牢记社会治理职能,坚定不移助力平安永州建设

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州建设中去谋划和推进,以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义阳光下没有罪恶。以“六清”行动为抓手,在收官之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化办案攻坚。加强诉前主导,组建专业团队,打好案件歼灭战,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4人,起诉271人。市检察院调度冷水滩、零陵、东安三地检察院同时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6.1”专案审查起诉,仅用时半个月就起诉至法院,从重从快打击了唐东元、李刚、周湘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格依法把关。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立场,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落到实处,依法追加认定黑恶犯罪案件4件,改变公安机关对涉黑恶犯罪定性20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2人,纠正遗漏罪行40人。全力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将摸排“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向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8条,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条。严格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与金融证券、税务、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依法核定并追缴涉黑涉恶资产。

主动助力社会风险防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打造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用真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共办理群众来信308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接待来访群众716人次,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包案的4件信访案件全部息诉。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深度参与行业治理。建议民生小事项,着眼社会大治理。针对扫黑除恶案件反映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赌博现象突出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45份,全部回复整改落实。针对城市窨井盖数量多、管理弱、隐患大的问题,积极与城管执法、自来水等部门共商,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助力解决全市窨井盖管理问题,保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3万元。东安县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村支两委人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蔡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有效缓解其家庭困难。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全面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的专业化、立体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先进单位。注重依法惩戒。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批捕270人,起诉30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犯罪情节严重的“魔童”,批捕169人,起诉184人。注重综合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捕91人,不起诉78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55人。在全省率先与教育局等8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江永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部门对县内所有小学周边的超市、网吧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注重教育预防。与教育部门共同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12名检察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拍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宣传片,被省、市扫黄打非办转发。编制并发放《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及警示预防手册》,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牢记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平稳推进四大检察

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平衡协调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853件3860人,审查起诉案件4993件6761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量刑明显不当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1件、撤案162件,纠正漏捕50人、漏诉130人,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331人、不起诉134人,针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20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全面执行交叉巡回检察,积极开展“纸面服刑”专项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道县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所有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清查,督促公安机关对16名通过虚假医学鉴定逃避收监的假孕妇重新收监执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90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026人。切实承担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起诉监察机关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24件28人。积极查办司法领域相关职务犯罪。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绝不允许执法犯法。市检察院依法对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2件3人。道县司法局林满忠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被市检察院依法查处。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构建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84件。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8件,提出抗诉5件,法院采纳5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挽回财产损失2000万元。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协作工作的若干意见》,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重点对民事审判中送达违法、违法保全、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违法行为和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14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官司”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构建市检察院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为主、县区检察院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涉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主的多元化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61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聚焦减税降费、国土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1件,促进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312件,收到良好成效。针对某经济开发区对张某红的房屋强制拆除存在程序违法问题,向开发区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其依法行政。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与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件。双牌县检察院在办理林业部门与清某村行政处罚纠纷案中,因清某村为贫困村且违法行为轻微,主动与双方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主动发挥“守护人”作用,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94件。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河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和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搭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益监督网。加大办案力度。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重点领域,办理案件472件,督促恢复、保护林地耕地232亩,督促医保部门追缴违规申报医疗资金6500万元,督促20余家学校食堂整改升级。探索对公共安全、公民隐私等“等”外领域公益保护,立案 7件。督促交管部门依法对醉驾被判刑、危险驾驶等人员吊销驾驶证108人次,让马路杀手不能上路。江华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对范林兵等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尝试案件磋商和公开听证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针对湘江纸业重油污染问题,多次协同环保部门与相关单位磋商,促成自愿缴纳生态环境赔偿金1700余万元。

四、牢记五个过硬队建方向,坚定不移打造永州检察铁军

对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抓实政治建设。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全市检察工作12次,做到重要工作及时请示,坚决杜绝“迈过锅台上炕”的情况发生。对中央、省委、市委的决定、决议,及时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机关党建。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扎实开展“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实施凝心聚力、模范引领、阳光公开三项工程,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委”。主动抓牢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相关要求纳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报告制度,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出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抓细业务建设。完成机构改革。在全省率先优质高效完成市、县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设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或者专业化办案组织,实现四大检察职能重构性配置。改革后,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0%以上,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增强;提拔25名“80后”任市检察院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46.7岁下降至37.1岁。落实司法责任。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案件,直接办理案件2899件。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七成以上案件由检察官独立决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清单,确保办案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用好考核导向。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促进办案质量和效果双提升。大力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5.2%。重视案-件比,规范案件提前介入程序、强化引导侦查、严把审查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3.2%,案-件比下降至1:1.41,居全省第二。加强素能提升。分层分类开展岗位培训44期1800余人次,组织240名干警到湖南大学等院校开展“菜单式”培训。开展涉企十大典型案件、十大优秀法律文书、十大优秀检察建议、十大检察新媒体作品评选,有效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涌现出全省十佳行政检察办案能手、民事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骨干人才。

抓严作风建设。开展内部巡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对6个县区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主动接受省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常规巡视,反馈的2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落实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廉洁行使。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人。

五、牢记阳光司法理念,坚定不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把人民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员额检察官向人大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建立落实清单,实行对账销号,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完善“互联网+”联络机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活动22次。

更加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11次。政协委员提出的4件提案全部办结。

更加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9条、案件程序性信息7433条、法律文书3089份。运用新闻发布会、“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等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近距离了解检察、监督检察。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21次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接受律师监督,诚恳听取律师意见6011人次,及时安排律师阅卷1084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前进的道路上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思想观念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不够到位;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只是刚刚破题,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比较薄弱,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落实刚性不足;四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在能力提升、人才储备、年轻干部培养上还需加大力度。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举措深耕主责主业,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为永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将科学思想转化为检察发展的实际成效。统筹制定学习方案,创新方式方法,采取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会、学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制作小视频、推送解读文章、学习体会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全力保障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三高四新”战略部署、“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找准服务和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发力点。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投资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九大专项行动,打造公正公开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监检衔接配合制约机制,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

三、坚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新格局。切实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入开展“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民事权利保护观念,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加强民事裁判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大力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交叉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作为新常态,不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建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积极稳妥探索英烈尊严、公民隐私等新领域公益保护,在更大范围内依法保护公共利益。

四、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用好检察建议等抓手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并落实扫黑除恶六大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等信访渠道,妥善防范化解各类司法领域社会矛盾。探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入职审查制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

五、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从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自我革新的有效手段,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大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业务、贴近基层的分类培训,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以市、县区检察院换届为契机,持续优化人员结构,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以客观公正的专业品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担当实干敢作为,竭尽全力抓落实,谱写永州检察创新发展新篇章,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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