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26/2017-0002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住建局的安排部署,以打造“品质活力永州”为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部署,全局上下团结一致,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狠抓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以创国园为中心点,创建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组建工作班子。市里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国园领导小组,市创国园办内设机构和六个专业工作组均由分管市级领导任组长,“三区”和六个专业工作组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创国园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相关责任单位也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二是制定创建方案和奖惩考核办法。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市两办印发了《永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市创国园领导小组印发了《永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核奖惩办法》,“三区”和六个专业工作组制定了相应的创国园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三是摸清底子。我们对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小区、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其它绿地及古树名木等,掌握了详细情况,进一步找准了差距。四是争取省住建厅支持创国园工作。我们随分管副市长向省住建厅衔接汇报我市创国园工作情况,并邀请省住建厅有关专家担任我市创国园工作顾问。省住建厅对我市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五是持续强化宣传。我们多次与创国园宣传教育专业组沟通衔接,推动创国园宣传工作不断深入,“三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通过设置公益广告、户外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大主流媒体采取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大宣传造势力度,提升公益广告刊播密度,起到了较好的舆论引导作用。六是注重综合协调。我们多次参与和组织“三创”工作调度会、创国园领导小组会、创国园领导小组务虚会、创国园项目建设现场调度会和相关座谈会,就创国园具体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意见收集应用,有序地推动了创国园工作。七是强化督查考核。我们不定期地参与了创国园督查工作,开具问题清单,及时向“三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发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于9月份对创国园工作24个责任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考核,进一步掌握了创国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加强了督察督办的力度。八是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资料。我局对2016年度有关的基础数据资料做好了收集、整理工作,同时积极督促创国园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理好创国园工作资料台账。
(二)以建设为着力点,城市绿量逐步增加
一是明确城市绿化建设重点。市创国园办在征求“三区”政府(管委会)和城投、经投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主动与规划设计部门衔接,确定了中心城区2016年-2018年三年绿化建设项目108个,其中新建公园12个、提质改造7个、新建小游园25个、绿化广场5个、风光带3处、主干道绿化项目36条、其他绿化项目20个(包括苗木基地、桥梁及山体断面立体绿化和生态停车场绿化建设等),同时,市创国园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下发永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的通知》。
二是确保创园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三区”、城投、经投等创国园建设主体单位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创园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文庙公园、诸葛庙小游园、小石林小游园、萍阳北路小游园、零陵楼小游园等11个项目建设;正在开工建设的项目主要是二中广场、东山公园、亲水河风光带、珊瑚公园、白石山公园等25个;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规划、选址、设计、图审、预算、招投标)的项目主要包括科技局小游园、翠竹小游园、萍洲大桥小游园、将军岭公园、保方寺公园、李达公园等36个;防护绿化带、铁路沿线绿化等其他18个建设项目正在前期准备阶段。
其中我局负责的绿化建设项目建设情况:一是抓好抓实道路绿化提质改造工作。今年我局的建设任务有:育才路(南段)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湘永路拆除中间隔离墩安装花箱工程、湘永路两侧花箱换花工程、育才路道路中央安装花箱工程、冷水滩区行道树施肥工程等5个项目。截至目前,育才路(南段)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830万元左右,规划建设生态停车位260余个,建成双向彩色混凝土自行车慢行道1.8公里,修复了损毁人行道,对电力配电箱进行了移位,更换和补种树木510余株,种植小苗200000株等;湘永路拆除中间隔离墩安装花箱工程已全面完工,总投入200万元左右,进入鲜花养护期且已经换花4次,共计换花98000余盆;湘永路两侧花箱换花工程和育才路道路中间隔离带安装花箱工程已全面完工,新种灌木900株,鲜花112000盆,换花139000盆;冷水滩区5万余株行道树施肥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共计已施肥的行道树45000余株。二是持续推进公园改造工作。滨江公园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广场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维护,更换了照明设施电缆,对公园内所有防腐木结构亭、廊、护栏进行了全面刷漆维护,安装更换健身器材20余套。虎岩公园提质改造工程建设目前已全面进入扫尾工作,主要大的工程已完成,窑洞浮雕墙工程已完成,假山喷泉工程正在进行。潇湘公园已完成园内浮雕墙的建设工程,园内坟墓迁出的前期工作,东大门山体滑坡的治理改造,园内缺损苗木的补植、大树的移植,南护坡的设计工作,游路改造二期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健康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基本完成,目前在园内沿道路设置大小健康知识宣传栏(牌)40余块、300米的标准健康步道1条、健身器材区域2处及健康小屋1座。
三是继续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共受理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材料66份,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申报材料15份。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中心城区2个单位(小区)、道县7个单位(小区)、宁远县11个单位(小区)、蓝山县16个单位(小区)、东安县30个单位(小区)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定,同时对申报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道县9个单位(小区)、江永县6个单位(小区)进行了现场初评。
四是深入开展小区绿化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小区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组织专门班子,开展小区绿化整治工作。通过发放整改交办函、跟踪督查督办、提供技术指导等措施,对移交我局65个有绿化整改任务的小区进行绿化整治。目前,移交我局的整治小区已有33个小区通过补植补种或缴纳绿化补偿费基本达到了整治要求。2016年2月5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对中心城区绿化整治不达标小区收取异地绿化补偿费意见》已颁布实施,我局对整改后绿地率仍不达标的小区依法收取异地绿化补偿费,目前,已有14个小区缴纳了绿化补偿费共计260万元。
五是持续做好园林县城创建指导工作。组织专家到东安县、蓝山县、新田县检查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东安县、蓝山县、新田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进行了申报资格评定,出具了评审意见书。同时到江华县检查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三)以管理为关键点,管护水平切实提升
一是推进公园、广场管理立法工作。我局受委托承担了《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做好了调研、起草、论证、听证等系统工作,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将《条例》(草案)提案到市人大后,我局积极参加了《条例》(草案)的一审、二审阶段相关征求意见座谈会、审议会议等,为修改和完善《条例》(草案)做出了更多实际性的工作。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园林绿化相关管理制度。今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园林绿化管护相关制度措施,拟定报送并经城建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实施《永州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考核办法》及《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各公园制定和完善了办公室管理、卫生管理、绿化管理、保卫管理、稽查管理、公园场地临时租用审批等各项制度,以制度促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强了日常管养水平。采取分片包干的管理模式,对公园的管理区域进行了合理分段、分片,切实做到了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直属的三个公园每个季度都对园内的花草树木进行了修枝整形工作,及时清除园内的杂草、灌木,每天安排人员督促检查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园容园貌干净整洁。进一步加强了病虫害防治工作,滨江公园根据苗木的生长情况合理施肥4吨,在病虫害高发期喷洒农药40余车共100余吨,没有大面积出现病虫危害现象。潇湘公园采用了科学环保的“以虫治虫”生物防治技术,在整个园区共投放赤眼蜂和花绒寄甲卵卡2万多张、花绒寄甲成虫4000多只,防虫效果显著。公园保卫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积极协调处理了各类纠纷,全年无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四是积极开展了督查考核。每半年对局属三个公园和冷水滩区、零陵区、经开区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开展了集中考核并实行考核通报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了相关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以队伍建设为落脚点,工作作风得到改进
一是抓好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今年,共组织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政工干部参加干部教育网上培训3个批次,改善了干部的从政心态。协调组织全市园林系统40多名干部职工赴北京林业大学参加生态园林知识暨园林城市创建专题培训班,邀请部分国家园林城市评审专家授课,讲解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指标和各阶段性工作。二是抓好作风建设。以 “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推动局系统各支部在学好党章党规的基础上,讲党课2次、学习讨论4次,督促局系统各支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有力地推动了局系统党建工作,同时与局机关支部协调做好了十项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工作,让局系统党员“动了起来”、基层党建“活了起来”。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狠抓廉政学习教育,加大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工作的整治力度,筑牢了各级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方面,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局机关志愿者积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志愿者写微博或跟帖等1000篇以上。完善“道德讲堂”相关管理制度、内容、宣讲规则等6篇,并聘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到“道德讲堂”讲课3次,学习讨论1次。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机关35名工作人员已注册为文明服务志愿者,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了助残、助学、慈善等各类捐款活动。积极开展了“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创交模以及平安永州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文明劝导、社区巡逻等活动150余人次,并组织了消防知识和交通管理知识等专题培训。
(五)以创建工作为突破点,其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狠抓创文、创交模和国卫管理工作。作为创文明城市特色指标小组成员单位,由我局负责的三大绿化指标已全面达到创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2016年我单位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的称号。积极参与文明劝导,组织大小型创交模文明劝导活动18次,大力配合宣传创交模知识,每季度更换办公大院内创交模宣传栏,营造全民参与的气氛。为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积极将潇湘公园打造成为可供市民开展健康锻炼、获取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健康主题公园,同时加强了各个公园和局机关庭院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并积极参与了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整治“攻坚月”活动。二是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办前调研,坚持与代表沟通联系的工作方针,今年办理43号建议、47号建议和175号建议3件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了办复率100%,人大代表满意率100%。三是抓好数字城管工作。积极利用数字城管的智慧管理模式,配合推进城市管理。2016年我局共受理综合管理事件51起,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2016年,虽然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总体绿量不足、公园绿地分布不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相对还有较大差距,并且公园绿地分布不均,尤其是老城区绿地偏少,公园数量、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与标准要求差距较大,达不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二是园林绿化建设档次不高。园林绿化项目建设中只求“增绿”不见景观,缺乏观赏性强的景观树种,植物配置模式单调,景观节点少且平淡,缺乏体现永州地方特色的绿化精品工程,高质量、高品位园林景观亮点不多。三是园林绿化建设质量不过关。树种选择不当,苗木长势参差不齐,树木搭配不尽合理,绿化覆盖面积中乔木、灌木所占比率距最低标准相差6个百分点,绿地达标率仅为30%。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不足80%。四是绿化管护水平不高。中心城区绿化施肥养护、病虫害防治不够到位,管理相对粗放。建设业主单位在完工验收后因各种原因未将项目绿化移交至园林部门导致后期绿化管护脱节。五是公园、广场内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公园和广场内灯柱、摄像头等基础设施不能得到有效修复,休闲健身设备相对偏少,给游客带来诸多不便。六是毁绿、损绿行为普遍。市政施工中随意开挖绿化带,园林部门无权处罚,违规毁绿成为执法真空地带。此外,市民随意践踏草地、毁坏苗木等行为也给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七是创国园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因征地拆迁难度大、前期工作滞后、季节影响等因素,一些创园建设项目未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进度相对滞后。八是小区整治阻碍因素依然存在。部分整改小区的开发商联系不上或不配合整治,收取异地绿化补偿费难度较大。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继续做好城市园林绿化有关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进一步打牢创建基础。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市级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优势,把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把工作动态与专项活动相结合,重点报道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公共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活动,“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活动、组织义务植树和“创园”宣传月活动等,通过一系列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积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抓好专项督查,对各部门和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创国园中的问题。对完成任务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工作推动滞后、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三是收集申报资料。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从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七个方面,对创园资料进行收集、补充、分类,为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一是推进创国园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对已开工建设的,加大建设力度,力争按时完工;对未开工建设的,加快项目立项和前期规划等工作,力争及时开工,努力做到2016年度建设滞后的项目在2017年初全面完工,2017年度中心城区计划新建和提质改造的5个综合性公园、17个小游园、3个广场、14条城市道路、生态停车场14个、“三区”的小区、庭院、社区公共绿地、永州大桥、潇湘大桥、曲河大桥的桥体绿化、永州大道(城区段)山体绿化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单位、小区庭院绿化和拆墙透绿工程。督促冷水滩区政府、零陵区政府、永州经济开发区抓好职责管辖范围内的“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评选活动。在创建过程中,我们将引导各单位(小区)加大绿化投入,提高绿化标准,扩大绿化面积。2017年底前对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所有实体围墙,一律拆除改为装饰性空透围栏,进一步增加城市绿地总量。三是抓好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推进苗圃建设,加大民间花卉苗木基地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民间优势资源,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加强乡土树木的培育,珍贵绿化树种、花卉的引进和驯化,提高苗木生产供应能力,促进我市苗木基地成规模、上水平,促进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切实指导“园林县城”创建。指导江华瑶族自治区“国家园林县城”和东安、新田、蓝山等县“省级园林县城”的创建工作,争取2017年创建成1个国家园林县城、3个省级园林县城。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一是创国园工作方面,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修改完善《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办法》、《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永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永州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二是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监管方面,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在规划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园林绿化项目和园林企业资质评定、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及后续问题处理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办法,保障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园林绿化管理。一是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对直属我局管辖的三个公园,继续实行“责任到人、挂牌养护、定期考核、奖罚兑现”的考核机制;对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园林绿化养护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其他公共绿地,积极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考核为抓手,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巡查监察,确保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到位。二是积极制止毁绿、损绿行为。要求三个直属公园管理所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宣传,强化广大市民建绿、护绿、爱绿意识,进一步制止毁绿、损绿行为。待《永州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出台后,积极督促园林绿化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减少毁绿、损绿现象,切实巩固园林绿化成果,保护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三是加强小区绿化整治。继续抓好在建小区绿化工程的督查督办和竣工验收,对绿地率不达标小区收取异地绿化补偿费。
(五)进一步推进园林科研工作。逐步组建园林绿化科研技术队伍,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科研保障资金,启动园林科研工作,加强在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研究,促使园林科研项目早出成果、尽快得到推广。
(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大根本任务,以干部队伍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园林业务知识学习,继续抓好系统生态园林知识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