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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信访局 发文日期:
名称: 五一施行!《信访工作条例》知多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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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施行!《信访工作条例》知多少(二)
2022-07-12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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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施行!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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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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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有哪些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走访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走访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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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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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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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诉讼与信访分离是如何规定的?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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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信访人建议意见对改进工作有贡献的如何规定的?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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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办理是如何规定的?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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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信访事项办理期限如何规定的?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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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相关文件:信访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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