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机构 > 内设机构
索引号: 431100044/2017-0000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3-03-19
名称: 信访一科(对外称中共永州市委人民来访接待室)
文号 :    
信访一科(对外称中共永州市委人民来访接待室)
2023-03-19           来源: 永州市信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1)做好市委、市政府两大院信访值班工作方案,加强和协调“两大院”值班管理工作;接待群众和境外人士到市委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到市委赴省进京异常、突发性上访事项;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市信访局上访,做好接谈、登录、调度、交办、转办、督办、反馈、办理情况通报、建档等事项;上访者未离开时,要通过联席办调度相关责任单位来现场劝走滞留上访者后,才能离开岗位;

(2)制定本科室月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总结,承办本科室业务会议与对外交流工作;

(3)对来访中涉及人大、纪检、司法案件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引导来访人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

(4)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大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建议,预防越级上访和极端上访情况发生;对群众来访反映合情合理的诉求,要采取摘报、呈阅等形式,及时报送分管领导批示后,交办督办。

(5)对重大来访特别是集访,确需协调接谈的,通过联席办调度和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来市信访局共同接访,做好接谈记录,视情况形成接谈纪要或发函交办;对不及时来接访的地方或单位,要做好记录以备考核扣分;造成负面影响的要发通报。

(6)做好每月来市赴省进京正常来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对不依法逐级走访严重的县区、单位,及时发警示函。

(7)加强对来市上访情况的排查预测,对可能引发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或制造事端的,及时调度或提醒相关单位做好超前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

(8)做好市信访接待中心登记窗口、其他窗口单位管理、沟通等工作,积极参与市级文明窗口单位创建工作,对窗口单位不来上班的,要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9)做好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接访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对接访日各单位到岗情况进行统计,对不按要求来接访的,及时发通报;

(10)做好各接访室后勤服务工作;

(11)为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临时性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12)协调市直单位接待处理疑难来访问题;

(13)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信访组接访工作;

(14)对全市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宣传,督促基层和部门压实责任;

(15)每月(以县区、月份和内容三种形式统计做表)统计来市上访情况(包括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

(1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主办单位:永州市信访局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58号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永州市信访局版权所有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4311000056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