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4/2024-0295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责任单位名称 |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公共普法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 党内法规等 |
本部门法律 普及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 |
本单位 普法平台 |
局网站、永州文旅微信公众号。 |
责任领导、 部门及普法 联络员 |
分管领导:张科春 |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信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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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联络员:郑林 |
2024年度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 |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重点普法任务 |
1.联合永州市司法局、永州市税务局主办2024年“走,去永州!你学税法·我送票”活动大型创新性公益普法活动。 2.法治进文旅场馆”“诗与远方”法治演讲比赛等普法活动。 3.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加大对《民法典》有关内容的解读,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和公众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知。 4.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建立法治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法治能力建设培训。 5.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培训、讲座、执法等各种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年内不少于 1 次。 6.结合培训开展普法,组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节目内容审核人员开展培训,进行有针对市文旅广体局性地普法宣传,年内不少于 1 次。 7.通过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违规播出广告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 2 次。 8.加强重点领域的治理,通过现场检查或约谈、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加强对传输机构及酒店违规接收、播出境外电视节目等问题的监管,将普法贯穿监管全过程,年内不少于 2 次。 9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媒体开设普法栏目,鼓励创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 10.积极开展《体育法》专项普法工程,做好新修订《体育法》宣传普及工作。 11.加强对新修订的《体育总局关于做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推进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服务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 12.针对新修订的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做好宣传解读。 13.组织对《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开展重点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