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大学毕业生档案去向 | ||||
收文单位: | 市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2-10-23 | ||
来信类型: | 教育文体 | 办理状态: | 已评议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个在湘潭上学的大学生,现在即将离校,我的学校要求我填写毕业档案的存放单位,我想咨询了解一下我应该将档案存放给市一级或者是区一级的哪一个单位,以及相关的保管费用标准和期限,谢谢! | ||||
回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回复时间: | 2022-10-25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精神,学生档案应转递至户籍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具体情况请咨询您户籍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永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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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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