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永州市新奥燃气公司垄断经营乱收费
收文单位: 市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2-04-13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我是冷水滩区中添领秀的业主,最近新装修房子需要开通燃气,因为疫情原因燃气灶是在京东自营商购买的,现在新奥燃气的工作人员说我这个灶品牌是苏泊尔的没有上他们的品牌目录,属于不合格的产品,要求更换灶以后才给开通燃气,或者是购买他们营业点陈列的产品才给开通,而他们营业点的厨卫电器不但价格不便宜,而且还都是些不知名品牌,我就不明白了,正规渠道购买而且都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有质量合格证的灶为什么在他们那里就是不合格的,他们凭什么认定是不合格的?不买他们指定的产品就要买一个每年200多元的保险,这里面有多大的利益关系不得而知,这种性质已经形成垄断经营,望相关部门关注此事,给群众满意答复,谢谢!
回复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4-25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永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公司”)不存在垄断经营行为。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管道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目录》公布的品牌和规格选择与本地燃气气源相适配,且在当地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不得为用户安装、维修未列入本地区的《目录》产品,相关管道燃气企业不得为其开通气源。”的规定,管道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目录》公布的品牌和规格选择与本地燃气气源相适配,且在当地有相应售后服务机构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而您所购买的苏泊尔燃气灶具不在《2021年湖南省第二批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范围内,且目录均在当地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新奥公司之所以未给您开通,正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的。同时,经查,管道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只要按照《目录》公布的品牌和规格自主购买与本地燃气气源相适配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新奥公司都给与开通供气。因此,新奥公司不存在垄断经营行为。

新奥公司不存在乱收费行为。经查,新奥公司代理的管道燃气燃烧器具保险共2种,分别为200元/年、300元/年,新奥公司负责宣传推荐,均为自愿购买。因此,该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乱收费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广大网友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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