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餐厨垃圾收运
收文单位: 联动处置中心 来信时间: 2026-04-02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我想申请餐厨垃圾收运公司,要符合什么条件?
回复单位: 永州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4-02
答复内容:

你好!根据《永州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26〕2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应数量的餐厨垃圾车;(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五)取得餐厨垃圾收运经营权;(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按照以上条件办理餐厨垃圾收运公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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