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关于永州市亲情互助购房政策相关事宜的咨询
收文单位: 联动处置中心 来信时间: 2025-03-10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在网上看见了永金管委【2024】1号文件上的第三条,父母为扶持子女在湖南省内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在网上也看到了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亲情互助购房提取申请表,请问具体提取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具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复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3-11
答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您通过“市县区长信箱”平台反映的咨询已收悉。对于您咨询“关于永州市亲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现答复如下: 子女为支持父母以及父母为扶持子女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本人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以父母、子女其中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总房款。 具体流程是购房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以及提供互助的所有互助人到同一管理部集中申请办理,同一套房仅限办理一次互助购房提取,且每名互助人仅限提取1次。原则上优先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永州市内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房屋价款的互助人可提取差额部分。 互助提取业务资料: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和婚姻材料原件;互助人身份证件及婚姻材料原件;购房人与互助人亲属关系证明;《永州市住房公积金亲情互助购房提取申请表》;互助人I类银行卡;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记录(房屋所有权人或配偶在异地缴存的提供)。 感谢您的提问,如您还有其它住房公积金问题,可拨打0746-12329进行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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