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大学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收文单位: 联动处置中心 来信时间: 2024-08-12
来信类型: 咨询 办理状态: 已办结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已在本地入职,但单位不提供住宿。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及该如何申请?
回复人: 唐克俭副市长 回复时间: 2024-08-16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可以申请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您是新就业大学生,若符合上述规定,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的具体条件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本地规定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因病、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三是收入、财产符合本地规定标准;四是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须在本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五是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六是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是申请住房保障书面报告;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内所有成员,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三是婚姻证明;四是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五是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用工合同、社保证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毕业证。

感谢您对我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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