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永州市生育三胎优待政策 | ||||
收文单位: | 联动处置中心 | 来信时间: | 2024-06-28 |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来信内容: | 永州市生育三胎优待政策 | ||||
回复人: | 肖质彬副市长 | 回复时间: | 2024-07-03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人口工作。将人口工作纳入了《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永州“十四五”建设规划》。成立全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专班。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和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全市人口工作;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制定支持配套政策,先后印发《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永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建立永州市托育服务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和《永州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全市人口工作提供了组织、政策等保障和依据。今年以市政府名义申请创建2024年全省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多措并举,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结合今年省政府“新增3300个普惠托位”民生实事项目,认真落实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等相关补贴制度,积极推动构建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布局合理、普惠为主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永州市积极推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2023年10月,市卫健委联合市直12个部门印发《永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永卫发〔2023〕31号),明确严格落实依法生育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等制度;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同时考虑到各地财力有限性和县情差异性,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充分评估论证基础上对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或育儿补贴。”新田县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新田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涵盖了5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提出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新生儿医疗保险补贴、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人类辅助生殖补贴和0-3岁婴幼儿托育补贴等生育激励政策。今年6月祁阳市以两办名义印发《祁阳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也从一次性育儿补贴、医疗保障、育儿时间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今年7月,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永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七项举措》(永政办发〔2024〕10号),明确对二孩、三孩家庭购房的,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50%、80%予以补贴,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分别提高到70万元、80万元,要求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大力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切实提升育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着力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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