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永州购房是否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收文单位: |
联动处置中心 |
来信时间: |
2024-04-09 |
来信类型: |
咨询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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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一直在北京工作,住房公积金一直在北京缴纳,近期想回永州购房,我是否能使用异地公积金在永州贷款购房,这样有什么政策要求及其限制? |
回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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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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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4-12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永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实施暂行规定》,缴存地在永州以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无欠缴、停缴记录,借款人及其配偶资信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本人、配偶或同一户籍下未成年子女一方或多方名义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异地缴存职工来我市购房申请贷款按以下标准认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文件规定,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受理异地贷款申请;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均不得受理异地贷款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在我中心可以办理一次异地贷款。
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通过电话12329咨询或登录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网址:http://zfgjj.yzcity.gov.cn/)进行了解。谢谢!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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