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单位40%、个人60%产权的房改房如何个人购入单位40%产权
收文单位: 市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0-01-15
来信类型: 国土资源 办理状态: 已评议
来信内容: 本人家里有一套房改房,与原零陵恒远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单位40%产权、个人60%产权,因单位于2014年底改制,现想个人购入单位40%的产权,现已出具房产评估报告,并去市房改办办理相关手续,在缴纳购房费用时,市财政局无法提供缴费账号,请问缴费账号及缴费注意的事宜。 在完成缴费后,是否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注:《永州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办法》永政发〔2009〕1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4年清理结果的决定》永政发〔2014〕8号)。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0-01-20
答复内容:

关于单位40%、个人60%产权的房改房如何个人购入单位40%产权 问题的回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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