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永州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及其起草情况的说明全文公布,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送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府大楼14楼 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科 联系电话:8368757邮编 425000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746-8379133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fk8368757@163.com
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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