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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2/2024-0182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5-22
名称: 永州市统计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文号 :    
永州市统计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2024-05-22           来源: 机关党委 【字体:   打印


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安排,5月16日市统计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在家30多位党员参加了活动。



读书班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小国首先介绍了市委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然后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知应会十条》和《条例》第一编总则。

会上,秦小国同志对《条例》历史沿革、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处分种类及影响期维度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就统计造假列入《条例》第139条进行了重点阐释。

    秦小国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把此次学习同防范统计造假有机结合起来,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真功夫、苦功夫,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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