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2/2018-0274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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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经普办〔2018〕9号
关于开展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经普办:
为贯彻落实省经普办《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入户工作督查的通知》(湘经普办〔2018〕18号)和《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局领导分片分组联系县区四经普工作的通知》(永统办〔2018〕18号)精神,做好单位清查入户工作,市经普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打破前三次经济普查的惯性思维,充分认识单位清查入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单位清查入户工作,确保县区落实“逐时、逐街、逐栋、逐层、逐户”的要求,全力在9月30日之前结束清查入户工作,合理有序完成单位上报、编码、审核、数据评估和上报工作。
二、督查时间
2018年9月17日至21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两员到位情况。了解县区两员选聘的数量;对两员的培训是否已经到位;对两员管理是否建立了制度;两员的年龄结构和基本素质情况;两员补贴发放情况等。
(二)单位清查入户开展情况。了解是否已经开始单位清查入户;是否坚持“地毯式清查”,落实了“逐时、逐街、逐栋、逐层、逐户”的要求;单位清查入户工作时间安排表;对清查难度较大的无证个体户是否采取了针对性办法;普查员是否有每日清查计划;9月30日之前完成清查入户工作有无难度及采取的相关举措。
(三)单位编码、审核和验收情况。了解县区普查机构是否部署编码工作;是否严格执行了“每日清查、每日上报、每日编码、每日审核、每日验收”的要求;是否有大量积压单位未编码和上报。
四、督查组织
全市组成10个督查组,赴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进行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五、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具体督查工作时间和行程,由各组组长确定,并负责通知县区。
(二)各督查组工作期间的车辆由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三)各督查组督查期间需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四)各督查组督查工作完成后,将督查书面综合材料报送市经普办。
附件1: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查安排表
附件2: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查表
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
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查安排表
分组 |
县 区 |
组 长 |
成 员 |
第1组 |
零陵区 |
翟昆华 |
周中辉、龙剑明 |
第2组 |
冷水滩区、经开区 |
胡建辉 |
钱盛发、唐湘金 |
第3组 |
宁远县 |
唐陶国 |
张朝峰、周莹 |
第4组 |
东安县、江华县 |
伍重武 |
黄新主、胡静 |
第5组 |
双牌县 |
刘汉武 |
刘茜、盛双红 |
第6组 |
道 县 |
肖飞鹰 |
蒋剑林、雷用概 |
第7组 |
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 |
李海云 |
唐京安、蒋仕尧 |
第8组 |
祁阳县、金洞管理区 |
唐军吉 |
雷爱华、许剑 |
第9组 |
新田县 |
陈明辉 |
李鹰、王嘉 |
第10组 |
蓝山县 |
梁芳 |
钟国宇、唐义勇 |
注:相关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剂。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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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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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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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员到位情况 |
两员选聘的数量 |
是否培训到位 |
制度是否建立 |
两员年龄结构和 基本素质情况 |
两员补贴发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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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清查入户开展情况 |
是否开展清查入户 |
是否坚持地毯式清查 |
是否落实逐时、逐街、逐栋、逐层、逐户 |
是否制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
是否有每日清查计划 |
9月30日之前完成清查入户工作有无难度及采取的相关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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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编码、审核和验收情况 |
是否部署编码工作 |
是否落实每日清查、每日上报、每日编码、每日审核、每日验收 |
是否有大量积压单位未编码和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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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当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相关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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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