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32/2018-0270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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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并于2017年12月4日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3月23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发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摸清我省经济发展家底的一次重要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对我省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全面清查和普查。旨在全面准确反映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和服务活动,摸清我省经济发展家底、精准研判我省经济发展大势,为省委省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部署依据。
(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质量提升的一次重要普查。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对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要通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反映出我省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着力展现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布局、新特征和新亮点,注重发掘未来五年推动我省经济质量发展提升的新增长点和重要突破口。
(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深化我省统计改革的一次重要普查。要深刻把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指导意见精神。一是以普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充实基层名录库更新维护力量,提高统计服务能力,构建起部门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普查数据为基础,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等重点领域的统计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围绕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和开发,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广泛应用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
二、积极作为,抓好实施
(一)尽快完成准备工作
一是组建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地要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原则上4月份完成普查机构组建,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与分工,动员全社会力量抓好普查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整体筹划,确保保障到位。各地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整理估算好本地普查工作量,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尽快落实好与普查任务相匹配的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环境软硬件设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数管函〔2018〕108号)的要求,尽快采购、调剂、修复好本次普查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做好普查所需的物质保障。要尽快抽调业务骨干,启动普查人员的选聘与培训工作,保障普查人员及时到位。
三是认真学习,掌握普查方案。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要求,认真学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综合试点方案、数据处理方案等普查制度,理清普查的各个环节和各流程的工作要求,深刻体会此次普查的新变化,全面实现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高效普查。
四是统筹安排,做好综合试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安排,提前确定好综合试点的重点,要通过试点真正达到实战练兵和培训人员的目的,研究和查找普查的难点和要点,为正式普查积累工作经验。
(二)抓实抓好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合作,搞好单位清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多证合一”的成果,整合各个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大数据信息,编制完善的清查底册,结合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抓住商务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户转型升级的契机,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保证清查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责任意识,搞好普查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调度协调,及时帮助普查人员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上门登记、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汇总上报的各个工作环节,保证普查工作有序实施。
三是加强分析研究,搞好资料开发工作。要严格遵守关于普查结果公布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普查结果。要广泛发动各部门单位、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普查资料分析研究,保证普查资料的充分利用。
(三)着力防控有关风险
一是坚持底线意识,严格防范各类风险。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预防和处置工作,要针对普查工作当中可能出现方案执行风险、数据处理风险、数据丢失风险、舆论导向风险、违法违纪风险、数据保密风险,建立相应预案和制度,将风险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到普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坚持红线意识,严格依法开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各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要积极投入普查工作,既为普查保驾护航,防范和打击普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也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三、加大宣传,形成合力
一是高度认识宣传工作的作用。宣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的重要手段,是最通俗易懂地说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作用的重要方式,也是提高普查对象配合程度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作用,发动和组织宣传机构持久开展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始终融入到普查全过程。
二是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利用好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短信、广告牌等传统媒介,注重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新闻APP等新媒介作用,配合普查关键节点营造普查良好氛围。
湖南省统计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