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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5-02-20
名称: 永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    
永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2-20           来源: 法规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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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永州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统计法治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带头学习、率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狠抓专项治理、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和考核重点,完善评议考核奖惩机制。

二是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示范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常态化学习机制,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同时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政府常务会议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三是大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时间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会,研究制定《永州市统计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在全局范围内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警示教育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3次、专题研讨1次,引领各支部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学《条例》。

四是持续发挥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24年3月15日,市统计局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参加全省统计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开展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市统计局通过局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3次警示教育学习,通过观看《镜鉴》警示教育片及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深刻检视问题,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对防惩统计造假的认识。

五是多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局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讲座、支部主题党日等各种形式,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聚焦全市中心工作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难点,充分发挥经济研判和决策参谋作用,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年开展调研活动10余次,撰写统计分析决策参考、统计专报41篇

二)加强普法宣传,培育法治共识,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氛围

一是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推动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必修课,市县两级党校讲授统计法治课程5次,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覆盖领导干部300余人次。印发贯彻落实通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教育。

二是广泛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组织开展现场活动、摆放统计法宣传展板、更新单位内部网站、宣传栏、印制分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是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逢会必讲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分专业、分层次开展各类培训,累计培训20余次,覆盖1000余人次,全面提高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市统计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知识专项答题活动,学法率、考法通过率均达到100%。

)加强法治监督,构建监督体系,进一步营良好统计生态

一是深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持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根据市委通知精神和市委巡察办要求,牵头开展统计造假方面巡视反馈问题同类同改未巡先改工作。推动市委将统计专项监督纳入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内容,进驻市发改委、市文旅广体局等部门进行统计专项检查。

二是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和政府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2024年4月,开展建立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整改责任制落空或责任虚化、错位问题。

三是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理相关工作。收到省局相关函件后,我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协助对全市32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四是推进“双随机”抽查、内部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四位一体”的统计监督检查机制。2024年,从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抽调15名执法骨干配合参加巡视巡察和省、市执法检查。对84家企业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对2家单位立案并行政处罚,及时下发《统计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全市未出现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

(四)加强依法治统,规范政务流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统计法律法规、两张清单、“双随机”抽查检查、“五经普”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落实事前事后公示,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执法惩戒。及时下发公示《2024年永州市统计执法专项抽查实施方案》《永州市统计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永州市统计局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三次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

三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按《永州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执法查处工作。我局成立法制审核组,全面推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及执法违法投诉率为零。

四是严格施行执法案卷评审制。积极参加省统计执法监督局的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及时下发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主动、不够深入的问题,一些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不熟悉,对统计法定职责、违反统计法应承担的统计法律责任不清楚。二是不少单位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不完善,对统计法律法规和指标解释理解不到位。原因主要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培训不全面不精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助推永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压紧党政领导干部相关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推进将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党校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培训的必修课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及时更新完善执法骨干名录库,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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