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9/2021-0049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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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商务局:“三个到位”开展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宣传检查工作
2021年来,永州市商务局着力强化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宣传检查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进出口管理监督,不断增强禁毒宣传的广泛性、普及性、渗透力和影响力,做到了“三个到位”。
发动宣传到位。统一制作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利用外贸业务办理的“窗口”优势,对前来咨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人员发放宣传手册,详细解读企业规范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外贸企业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
调查摸底到位。结合2021年外经贸口岸调研活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实地开展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核查企业是否有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遗漏情况,督促企业加强易制毒进出口化学品管理工作意识,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员工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动态监督到位。加强与永州海关的协同合作,函请永州海关提供全市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相关进出口企业名单,并分别明确了一名禁毒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建议长期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做到每月互相通报情况一次,进一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芬太尼类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进出口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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