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3/2024-0204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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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河湖、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现场监督、指导、协调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拟订市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河长制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河湖保护工作,指导地方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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