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3/2024-0203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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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性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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