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0月1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湖南省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的工作情况,其中通报了新田县新隆镇侯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郑源桂一案。
2018年10月,新隆镇纪委对郑源桂进行立案审查,经调查,2017年以来,郑源桂因落选该村党支部书记而心生不满,纠集被告人郑石生等6人强行拆除村路灯电杆、长时间锁住村办公场所、破坏党员大会、成立所谓理财小组控制村部财务等,还帮助被告人郑林辉强揽该村路面硬化工程,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基层组织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基层政权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此前,新田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郑源桂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郑石生等6名其他恶势力成员3年10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郑林辉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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