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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1/2025-0713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03-14
名称: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3-14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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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市法治工作部署要求,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为抓手,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审批服务,全力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全面梳理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编印了《涉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参阅资料、梳理制定了《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重点学”、执法人员“实践学”、干部职工“跟进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开展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围绕述法重点内容,撰写述法报告。认真对待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制定督察迎检工作方案、落实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任务工作方案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逐项梳理任务清单,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发挥实地督察对工作的促进作用。认真对待立法工作,对《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制作规范》等修订草案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3.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农业农村领域)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我市对照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印发《永州市“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开展了农资打假、渔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农机安全、农村宅基地管理等7大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遴选出8卷优秀案卷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选送的3卷(市本级、道县、双牌)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在今年9月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中,我市荣获团体三等奖;冷水滩区执法大队雷永华参加2024年全国长江十年禁渔技能竞赛,荣获全国渔政执法文书制作第四名。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确保依法持证执法,组织44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目前,全局共有40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加强2022年换证人员资格证管理,对证件遗失、不在执法岗位且没有通过统一资格考试的30名同志的执法证件依法注销。

4.加强法治宣传,筑牢普法阵地。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局“谁执法谁普法”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了重点普法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各项任务较好地落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工作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法治教育下乡、进村、入户。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宣传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开展入户宣传4242次,解答咨询4009人次,开展法治宣讲37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配合有关部门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以及公平竞争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备案等工作,目前全市认定备案的学法用法示范户2137户。按时完成了普法学习任务,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5.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查程序,制定了《永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细则》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及决策性文件,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备。对市委一号文件、《永州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永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推进工作方案》《永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农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营监测管理办法》《永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奖补政策方案》等5个文件按照审查流程,在起草阶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标准,积极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近三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5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文件。二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湘涵律师事务所黄志新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提供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审查合同等方面法律服务20余次,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规范实施双随机抽查,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动态维护。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2024制定抽查任务10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8项,已完成抽查和结果公示。

6.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强化“三集中三到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审批,以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或现场勘验等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群众和企业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次数,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路”。梳理和规范政务服务事项24项,含“一件事一次办”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4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8项,全部进驻市民服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办理,杜绝体外循环2024共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繁育许可证核发4件,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纠纷调解1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数据局工作要求,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市本级事项进行了调整清理,取消事项40项、合并事项4项,并对相关事项审核发布实施清单等。对省“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启用,核对本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对第一阶段上线的17个事项开展用户配置、流程配置等工作,为平台的试运行打好基础,同时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该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虽然按上级要求较好地予以落实,但是离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仍需强化。个别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牢,对法治的认识不深,主动学法意识不强,学法用法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理解掌握不够准确,导致执法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普法宣传工作举措不多、创新不强,宣传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宣传领域还有死角盲区。四是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要求市本级执法人员下沉后履职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脱节现象。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法治湖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两个“三年行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收官之年切实加强全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落实《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压实全市农业领域责任,市、县两级完成中期自评。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层级监督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案件交办督办、监督评议、工作约谈和通报等工作机制。开展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交叉互评、行政处罚案卷抽查评查、优秀案例选评活动。

2.认真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继续探索建立长效普法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方式,总结普法举措,加强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全面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机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年内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强化全系统工作人员的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做好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对其暂缓确年度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落实干部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线上或现场旁听庭审1次。三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大众化传播。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的特点,发挥好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类基层普法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驻村帮扶工作队平台,通过屋场会、“敲门行动”等途径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湘剑”执法护农、“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举办现场咨询、以案说法等活动,广泛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土地管理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要通过乡村振兴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至少开展1次活动。要利用群众赶集赶圩、旅游文化节、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三下乡”等重点时间段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管理人员、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全过程。收集、整理、筛选典型案例,进一步丰富典型案例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广泛开展重大热点案(事)件释法普法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及重要经济合同签署、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中的服务支撑作用。

4.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高效促成“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农村建房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文书、案卷制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配套制度,明确内设机构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梳理制定权责清单完善市、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两库”(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实行动态维护。统筹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规范实施“双随机”抽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按时完成抽检任务。积极推进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四是严格落实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严格按照《湖南省信用信息归集目录》要求,分级推送涉农信用信息,强化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推进农产品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积极宣传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成效,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5.完善健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制度机制一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制度、集中学法制度、年终述法制度。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考核。建立法治工作考核制度,制定法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细则),将推进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放管服”改革、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开展年度法治工作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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