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1/2024-067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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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在永州市开展渔业资源监测评估科研特许捕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渔业资源及禁捕水域禁捕效果监测评估,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湖南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在湘江永州段、东安段“湘江刺鲃厚唇鱼华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湘江东安县水域)和双牌县“湘江双牌潇水段光倒刺鲃拟尖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潇水双牌水域)组织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水域、人员
时间∶2024年4月9日——10月30日
水域∶湘江永州段、东安段和潇水双牌水域
带队专家∶向建国教授、李鸿教授
随行科研人员: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心湘江资水站湖南农业大学科研人员4人。
监督人员: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零陵区大队、东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双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执法人员。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1艘(渔政执法船);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部,共8部;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5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每艘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须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辖区禁捕办和科研人员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捕捞行为。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湘(2024)特001-湖南农业大学
附件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10号)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