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4311000021/2024-06752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3-06
名称: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文号 :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03-06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法治工作部署要求,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切实落实法治建设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我局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查督办。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慧云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机关各科室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能力水平。扎实做好上年度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紧盯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短板,促进整改提升二是健全制度,加强学习。根据2023年湖南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制定了《2023年永州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发挥好中心组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本系统领导干部强化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学习、带头传达、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2.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制定《永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细则》,对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存量、增量文件的报备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对今年新出台的5个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审查流程在起草阶段全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落实“放管服”各项措施。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力配合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建设配合做好市场主体准入一照通改革,将申请人申办的“1+X”组合事项作为一件事,实行一次办。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永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制发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计划,完成两库一单动态调整,检查发起事项涉及农药、种子、农机等6个事项,检查涉农市场主体50个(次),其中联合检查市场主体40个(次),抽查事项完成率100%四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2023年永州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推送涉农信用信息,按时报送工作动态。五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打造阳光政府的要求,将行政职能、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过程和办理结果等全部依法向社会公开,让群众随时了解办理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做好听证、应诉工作。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理论学习支队每月开展一次内部学习,以实际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常态化学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办案知识等,以案释法,提升业务能力。组织518人(次)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法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有关培训。开展2次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培训班,组织全市12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2023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市选送的4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二是理顺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厘清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边界,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法规审核、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监管等内部关系,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制定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全市办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刑衔接案件29件。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市支队办理的巨型稻系列、宅基地系列案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获得很多宝贵经验和工作启示,提高了办案水平。市支队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三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组织参加2023年度两批次40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59名执法人员换取了新的《行政执法证》。

4.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机制引领,落实普法责任,构建普法新格局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高站位高标准统筹谋划推进普法工作,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成立了永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与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党组成员以及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把谁执法谁普法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全员普法、全域普法、全程普法、创新普法工作格局,以坚强的领导机制引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强化责任导向,制订《永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业务科室的主体责任,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建立普法工作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局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普法资料征订、人员培训、律师咨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提升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打造局学法用法载体,编制学法菜单,开展说法学法等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良好环境。二是突出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在前。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强化全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八五”普法读本,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按时参加省农业系统行业的普法考试,确保干部职工参学率和参考率达到100%以上,考试成绩合格率100%。同时,及时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解读,营造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的浓厚氛围,有效推动了学法普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在考核和建设队伍中学法用法。将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主要内容。同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新入职工作人员必学必考课程。三是突出农业农村工作特色,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动态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做好跟踪督导,确保普法任务落实到位。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充分利用“八五”普法等活动载体会同司法等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20235月,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暨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治培训、集中宣传、入户宣传、面对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98场,入户宣传72873次,解答法律咨询17292次。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实践全过程,执法人员通过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过程向执法相对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法治宣传月”“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结合送农业科技知识、送优质农业投入品、送农资识假辨真知识、送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采取印发宣传单、明白纸、放录像、赶集咨询、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促进带动全市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升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据统计,截至目前,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平台备案的2129户,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40余场次,共2000人次。

5.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专项治理,以湘剑护农行动为统揽,按照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的工作定位,围绕关键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严惩不法分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据统计,全市共查处各类农业行政处罚案件264起,结案189一是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双打”专项行动。围绕春管春播、夏收夏播和秋冬种等重要农时节点,盯准重要区域、主要品种和新业态经营行为,采取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分别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夏季行动和秋冬季行动。2023,全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9467人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91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查获各类违法违规农资111420公斤,货值金额达54万元,立案查处80种子16、肥料13起、农药35起、兽药8起、饲料8二是扎实开展渔政执法行动。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规定,常态化开展“四清四无”大排查,加大日常执法巡查频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巩固提升退捕禁捕成果。一年来,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0152人次,立案查处各类涉渔违法案件91起,移送公安38起,查缴渔获物481.5公斤,收缴各类涉渔违禁工具1345张(件)。支队本级共查处非法涉渔案件10件,其中移送公安2件。三是扎实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433人次,立案查处68起,查处涉案产品5.2万公斤,货值120万余元。四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围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以豇豆、牛蛙等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品类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实施攻坚治理,落实包联责任,依法查处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95人次,对种养殖基地和生产企业即将上市农产品开展了快速检测及抽样检测,其中:省级抽检380批次,合格率100%;市级抽检471批次,合格率98.5%;县级抽检900批次,合格898批次,合格率99.8%,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9起。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在法治学习上深入不够。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了”层面,没有做到系统深入;二是全局干部职工对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农业农村部门业务领域较为广泛,涉及法律极多,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并且法制工作严谨性、细致性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有时不够深入、细致。

2.在法治宣传上创新不够。法治宣传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长效机制未健全落实,对服务对象往往采取发放宣传单、普法教材为主,开展咨询服务互动少,普法活动开展新举措、新亮点还不够。

3.在执法办案上质量不够。从农业执法实际现状来看,主要是案件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优,个别县市区的办案数量出现了负增长;从全市案卷评查和省司法厅案卷检查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案卷还存在适用法律有瑕疵、执法程序不规范、四项制度落实不够好、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

三、2024年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我局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努力提高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总体来讲2024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将“1234”的工作思路,强化农业法治建设助推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个目标”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组织领导取得新实效、规范执法取得新进展、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办案质效取得新突破、设施设备取得新完善。

开展行动一是深入开展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突破年行动,主动聚焦群众诉求、聚力重点工作、聚势办案攻坚,力争2024年全年案件办理数量部省优秀案卷实现新的突破二是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行动,引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筑牢政治忠诚、坚守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本领、强化正风肃纪,全面推进依法执法、护农执法、文明执法。

强化三个建设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聚焦党建品牌创建,结合农业执法工作特点,打造农业执法支部品牌二是强化规范建设,对照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识标志应用规范》查漏补缺对农业综合执法基础设施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对照省厅制度建设要求,结合永州实际,修订、新建《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

提升四个能力一是提升持续学习能力,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全省优秀农业执法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二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依托云鉴执法通平台,持续拓展执法领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违法线索排查,强化检打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查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三是提升攻坚克难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碰硬、雷厉风行、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查办一批重点领域的大案要案有影响力的案件四是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盯紧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中心任务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开展执法服务,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主办单位: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0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11000021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版权所有   湘ICP备05009375号   电 话:0746-8369009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