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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农科所 发文日期: 2019-03-20
名称: 永州市农科所 2019年度“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    
永州市农科所 2019年度“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9-03-13           来源: 所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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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零陵区政府“平安创建”精神,动员全所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永州”创建活动,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所干部职工家庭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平安创建”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全所范围内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动员和广泛发动全所干部职工和家属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好本单位的综治维稳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农业科研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平安家庭”创建,实现“七有七无”:有较强遵纪守法意识,无违法犯罪;有较好家庭美德、无家庭暴力;有健康生活方式、无信邪传邪和黄赌毒现象;有较强安全防范意识、无安全事故;有较好邻里关系、无邻里纠纷;有较强法治意识,无非正常上访;有文明卫生习惯、无低俗陋习。

  三、创建标准

(一)五好

1.遵纪守法好。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

2.安全防范好。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参与邻里守望工作。

3.家庭邻里关系好。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父慈子孝,夫唱妇随,邻里之间和睦。

4.生产生活好。家庭成员靠劳动致富,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5.环境卫生好。家庭内部以及庭院周围干净整洁。

(二)十无

1. 无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无重大家庭矛盾纠纷。

2. 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家庭成员中无练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的人员。

3. 无重大邻里纠纷。与邻里之间无重大争吵、无谩骂羞辱、无殴打伤害。

4. 无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无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5. 无制假售假行为。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不为制假售假提供场所。

6. 无非正常上访行为。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缠访或群体性上访。

7. 无安全事故。家庭成员遵守交通安全等相关法规,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8.无偷税漏税。家庭成员依靠劳动致富。

9.品行端正无伤风败类。

10.守信诚实无赖账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组织开全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下发所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宣传资料发到干部职工家庭,同时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9月)明确创建标准、评比方式和秩序。先由干部职工主动报名申请,再由所党委按照1:3的比例推荐6-9个候选户参加评选,最后组织职工大会,由全体干部职工投票选举产生。

  第三阶段:评比表彰阶段(10日---12月)由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标准,对照考评细则,组织对每个家庭的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创建活动组织有力,效果显著,符合创建标准的家庭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精心组织。

  全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组织召开好动员会议,层层宣传发动,严格落实创建责任。要加强保障,在人员、经费上要确保创建活动所需。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重点抓好“三防”措施建设,加强保卫机构、保卫人员的建设,开展巡逻守护工作,要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和日常管理,杜绝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杜绝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所纪检监察室要对我所开展创建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创建流于形式,应付了事的个人,将在全所给予通报批评,对在此次创建办考核中得分落后的的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永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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