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6/2024-0078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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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永州市候鸟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保护野生候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永州市候鸟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下旬
(二)地点:永州市林业局二楼小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州市候鸟保护若干规定(草案)》(附件1)立法的意见建议。
三、听证陈述人及旁听人数
听证陈述人名额暂定为15至20人,我们将根据听证会报名人员的行业特点和专业性等因素,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会人数,其中:
(一)从报名参加听证年龄18至65周岁、熟悉永州候鸟保护工作、关注本立法项目的本市公民中确定听证代表10至15人。
(二)从报名参加听证的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中确定听证代表5人左右。
(三)上述(一)、(二)项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本《规定》起草小组邀请相关听证陈述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室,旁听人员10人,可从报名人员中遴选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参会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5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永州市候鸟保护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2),并可就听证内容附简要材料一份。报名信函请寄至永州市林业局法规与审批科(冷水滩区双洲路336号,邮编:42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邮方式请将报名表发至邮箱930376964@qq.com。
(三)参会要求: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确定后,我局将通知其本人。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或工作(学生)证原件参加听证会,并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
联系人:余念念 0746-8327910
附件:
永州市林业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