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1/2023-0518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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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答: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共有六个部分:
三、
1.把握办学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效,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丰富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形式,帮助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
四、在
1、加强课程教材管理。 2、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3、完善作业考试辅导。
五、
答: 1、提升队伍素质。 2、优化师资配置。 3、保障教师待遇。
六、将采取哪些举措深化关键领域改革?
1、完善招生考试入学制度。 2、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4、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5、强化教研支撑。
七、怎样为 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优化城乡一体化布局。 2、扩大优质资源供给。 3、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4、推进学校减负工作。 5、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八、有哪些措施保证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落实职责,形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的合力。
二是强化督导评估。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