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4/2018-0741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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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学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异地转学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 |
答:异地转学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办理,需要的具体材料由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转学的流程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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