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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名称: 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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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9月)
2023-10-08           来源: 人事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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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9月)

    负责人: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邮编:425000电话:0746-8368005传真:0746-833207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7月1日-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yz8368005@163.com

    网站地址:http://jxw.yzcity.gov.cn/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增加的职责

    1.将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管理、军民融合推进工作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将原市煤炭事务办公室、原市轻纺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市二轻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市机械冶金电子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原市化工事务管理办公室、原市建材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六个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监管工作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

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一)增设装备工业科。

其主要职责是:指导通用机械、汽车制造、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船舶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船舶设计资质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二)增设军民融合推进科(民爆物品管理科)。

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全市军工投资项目和其他专项的管理和 审计工作;落实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市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编制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负责全市民 用爆炸物品科技成果、生产线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民爆器材综 合统计和经济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三)将原在综合法规科挂牌的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办公室独立设置。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四)中小企业科更名为中小企业服务科,其主要职责不变。

    (五)经济运行科更名为经济运行监测科,其主要职责不变。

    (六)信息产业科更名为电子信息产业科,其主要职责不变。

    (七)信息安全科更名为信息化推进科。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信息工程的审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

  (八)园区经济科更名为工业园区服务科,其主要职责不变。

    (九)资源综合利用科更名为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参与节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室内装饰及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禁止化学武器有关职责;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全市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全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

    (十)交通科更名为交通协调科,其主要职责不变。

    (十一)电力科(对外称市电力执法支队)更名为能源运行科(对外称永州市电力执法支队),其主要职责不变。

    调整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为17个: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科技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能源运行科(对外称市电力执法支队)、交通协调科、消费品工业科、装备工业科、军民融合推进科(民爆物品管理科)、经济运行监测科、电子信息产业科、信息化推进科、中小企业服务科、工业园区服务科、永州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办公室、永州市工业技术改造办公室、政工科。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三、其他事项

    (一)湖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州市管理处及下属的市无线电监测站的机构编制事项暂维持现状,待省明确规范后再予以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过渡性事业机构,主要承担市煤炭系统、市轻纺系统、市二轻工业系统、市机械冶金电子系统、市化工系统、原市建材工业系统企业改制的相关事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不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制定“三定”规定。其所需人员从已撤销的市煤炭事务办公室、市轻纺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市二轻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市机械冶金电子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化工事务管理办公室、市建材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的人员中划转。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管理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站、市能源利用监测站、市煤炭物资供应站(市煤炭矿山物资供销公司)、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等单位。

    (四)六个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应从原事务管理办公室划转2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具体人员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原定不变,人员只出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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