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2/2024-0073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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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成本控制询价管理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融资成本控制询价管理办法 (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创新增量债务利率统一询价新模式。为了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建立监管企业融资成本控制询价机制,我委起草了《办法》。
二、主要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永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永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起草过程
为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29日,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监管企业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4月11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指出形式、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合法性。4月15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4章10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文件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及计算融资成本的统一口径等。
第二章询价程序,明确了监管企业开展询价的程序及应当遵循的询价规则。
第三章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方式及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
第四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未尽事宜相关补充规定、文件有效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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