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28/2017-0053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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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监管企业、各改制企业临管办:
现将《永州市国资委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永州市国资委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永州市国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在省国资委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引领”总基调,努力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响应省国资委“四个明显”目标、市委“六大战役”号召,牢牢牵住国企党建“牛鼻子”,打响“党建提质、对接提速、监管升级、改革扫尾、脱贫攻坚、安全维稳、作风整治、争先创优”八大战役,以党的建设带动国企改革发展,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统筹推进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永州国资“升级版”,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的宏伟蓝图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2017年永州市国资工作目标是: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国资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绩效考核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绩效考核争先进位。做到国企党的领导和建设明显加强、国资经营效益和效率明显改善、国有资本功能和作用明显放大、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一、依法履职实监管
(一)努力构建“大国资”监管工作格局。牢固树立“大国资、一盘棋”的理念,力争拓展国资委监管范围,争取对市属国有企业实行有效监管。
(二)加快推动国资监管转型。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定位,“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实施国资监管转型。着力构建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决策参谋体系、项目投资评估体系、价值创造考评体系、风险防范控制体系。
(三)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深化当期和事中监督,聚集监督主业,增强监督实效;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建立健全检查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线索移交和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监事会主席的重要作用;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建立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出台《永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将责任追究落实落地。
(四)加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完善修订业绩考核办法,完善企业分类考核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分层考核体系。确定市属企业今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确定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隐患治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及死亡事故。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树立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意识。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信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有序有力促改革
(六)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加快改革扫尾进程,完成社会职能移交,加快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和政企政资分开中的有关问题,
(七)稳步推进中央、省属驻永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文件精神,细化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进度,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加大考核力度,对照目标计划与时间节点要求,严格奖惩兑现。加强协调请示,全力争取省里政策支持。
(八)深化央企对接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优势央企,充分利用央企的资源和平台,优化结构,加快推进我市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发展。抢抓国家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着力对接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较强技术积累的中央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
三、从严从实强党建
(九)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推动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行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培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问责追责力度。指导督促企业结合实际设置好党建工作机构,配备好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好党建工作经费,建设好党建工作阵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支部建设。
(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做好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引导。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构建好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体制和机制;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企业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清廉担当的干事创业环境;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十二)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狠抓国有企业服务品牌和服务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质增效。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书香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展现国资系统优良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