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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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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考核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2)制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分配、激励约束办法、企业绩效评价、经营责任制度、授权经营等制度;(3)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4)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考核方法并组织实施,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开展绩效评价;(5)调控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审核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规范职工福利;(6)指导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管理;(7)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监缴和管理,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财务管理、财务决算方案等工作,协调监管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内审监督和监督成果的运用,督办整改发现移交的问题;(8)指导和督促监管企业内控制体系建设、风险管理,进行合规管理监督;(9)组织开展监管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成效审计等专项审计和检查;(10)组织开展监管企业重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11)负责监管企业就业、债务管理、扭亏增盈、知识产权保护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12)配合改革科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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