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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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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加挂改制企业市管干部管理科)
(1)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2)负责所出资企业专职和兼职外部董事的日常管理,推行监管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3)负责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的考察工作;(4)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监管企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属改制企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市属改制企业市管干部管理办法;(6)负责市属改制企业市管干部工资待遇调整、走访慰问等工作;(7)承担市属改制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军人、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等工作;(8)做好委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委老干局做好监管企业的离退休老干部工作;(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市属改制企业临管办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委党委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工作;(10)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干部教育,指导监管企业教育工作;(11)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平时(年度)考核、出国(境)、劳资社保调整、计划生育、体检、假期、军转(退役)安置和拥军优属、未成年人保护、关工委等工作,指导监管企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2)负责委机关乡村振兴工作;(13)负责委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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