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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36/2020-0028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供销合作联社 发文日期: 2020-05-01
名称: 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惠农综合服务工程规范化县)项目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文号 :    
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惠农综合服务工程规范化县)项目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2020-09-01           来源: 市供销社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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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和《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通知》(湘供改组〔201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4月1日-2日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惠农综合服务工程规范化县项目评审工作圆满结束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邓文军莅临评审现场指导工作。

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之年为全面落实全省全面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各市和县要切实加大供销改革力度从逐步探索、试点示范转向全面铺开、全速推进”的精神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对象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和规范化县项目未支持过且有供销合作社建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用于支持县(市、区)人民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惠农综合服务工程规范化县”项目

为确保此次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湘供财联〔20208号)文件要求3月31日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和财政局对38家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完成了初审并上报后,4月1日-2日省社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开始评审材料,并及时在省社网站公布了评审结果省社监督审计处、机关纪委部门同志全程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和省社将根据得分排名情况对项目单位分档予以资金支持同时,2020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将采取“资金+任务清单”的形式旨在进一步要求各项目单位切实按照项目申报书按量保质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为规范项目建设省社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清单的,省财政厅将收回专项资金以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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