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5/2023-025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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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5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建设人民满意公路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坚持学用结合,及时组织开展研讨。二是全力推进公路建设养护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永州市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检查评价细则(试行)》《永州市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实施要点》《进一步加强永州市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落实县市区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质量。积极传达路面改善政策,鼓励县市区积极申报和实施路面改善计划,逐步提升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和路况水平。三是巩固完善机构改革成果。多次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直属单位、县市区公路部门进行公路机构改革运行情况调研,形成《市公路部门机构改革运行现状的专题调研报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办以及交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协调解决职责划分、协作机制不顺畅的问题。特别是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报和衔接,初步建立工作机制。四是切实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对直属单位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组建网评员队伍。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形势会。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分析。深入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严格追责问责。对上轮巡察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对本轮巡察整改反馈的5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问题性质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组织处理。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对拨付到各县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永财综〔2022〕2号文件,积极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党委召开专题会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组织各支部全面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到位。把服务中心作为根本要求贯穿党建各个方面,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主责主业一体推进,提升党建活动效果。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对中心及三个直属单位中心党委管理的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摸底,形成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中心及下属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永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结构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按要求选拔配备1名35岁以内的正科级年轻干部。出台《关于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的几条原则性意见》,为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聘任制公务员职级晋升争取政策支持。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8121833;通讯地址:永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425000。
中共永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一审:周敏 二审:袁经文 三审:蒋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