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25/2023-0256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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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湖南省国省道养护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养护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国省道养护市场信用体系,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湖南省国省道养护市场实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于2021年2月以湘交养管规〔2021〕2号文发布试行《湖南省国省道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明确将湖南省国省道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分为五级,即: AA、A、B、C、D级。
AA级: 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 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 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 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 X<60分,信用差.
单年评为D级、连续三年评为C级的养护从业企业,在湖南省公路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布,且在信用等级适用期(不低于一年)内参与湖南省公路养护项目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文件中国省道公路养护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单位从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共列出不良行为和失信行为70种,信用良好行为5种;现将信用评价中直接列(定)为D级的14种不良行为和失信行为提醒如下:
1.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2.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3.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4.投标中有行贿行为。
5.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6.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
7.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8.涂改、伪造企业资质证书的。
9.因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原因造成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0.出具虚假数据报告并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质量标准降低的。
11.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工作不合格。
12.将中标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
13.被司法机关认定有单位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
14.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作为责任单位被部、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树诚信之风、做诚信企业,希望国省道公路养护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从业单位守规矩、重信誉,争当AA企业。
附件:国省道公路养护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单位从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