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永州市委市政府 “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要求,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三盯”“三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全市全域持续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总体较去年有所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2.85,同比下降1.59%;空气质量优良率96.2%,同比下降0.1%;PM2.5浓度为28ug/m3,同比持平;PM10浓度为42ug/m3,同比下降2.4%;O3浓度为118ug/m3,同比下降5.6%;NO2浓度为13ug/m3,同比上升8.3%;SO2浓度为7ug/m3,同比持平;CO浓度为1.0mg/m3,同比持平。其中,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6、同比下降0.9%,空气质量优良率94.5%、同比持平,PM2.5浓度为33ug/m3、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为0、优于省里下达我市的不超过1天目标。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第一。2021年1-12月,全市5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优良以上,其中Ⅰ-Ⅱ类水质断面50个,占96.2%;Ⅲ类水质断面2个(曹家滩、泠江入宁远河口),占3.8%。16个“十四五”国家考核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14个,Ⅲ类水质断面(曹家滩)1个。2021年1-12月,按照饮用水源地58项评价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曲河、诸葛庙和南津渡水厂断面的水质达标率为100%,均为Ⅱ类水质水源地。三是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全市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2.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提升。该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高规格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协调联络组,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双重交办制度、督办问责制度“三项制度”,典型作法在部环保动态发表。发扬5+2、白+黑的环保铁军作风,连续坚守岗位40余天,顺利完成配合督察工作,得到中央督察组的高度肯定。整改任务超额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应完成任务20项,已完成22项。信访件数量明显下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150件,较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下降17.6%、较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降43.4%,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率得到切实提升。信访件祁阳长鑫建材粉尘污染和东安县自来水厂锑超标问题整改成功入选省级组织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典型示范案例。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得到了中央第六生态环保督察组的高度肯定,没有典型案例和追责案例。在省级日常督察和通报中,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未因超期、效果不佳等原因被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
3.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全面完成。该市建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调度督导,市直牵头部门分头部署推进,县市区统一具体落实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实施一月一调度一推进一通报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印发一次工作通报。永州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点评会强力部署推进,约谈和责成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县区和市直部门表态发言,起到警示鞭策作用,充分激发出各级各部门赶超比追的争先创优热情。7月起,市生环委成立8个督查帮扶组,每月深入县区既督查进度,核实情况,又指导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对进度滞后的工作,及时发出预警函、督办函,督促县市区加大力度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推进、问题解决、任务落实。至12月底,省里下达该市的180项“夏季攻势”任务已全部完成,市定390项任务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
4.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力度明显加大。一方面严格落实永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按照“三线一单”规划要求,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将“三线一单”作为主要依据。另一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推出“7个取消”便民举措,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审批。特别是在目前国际经济形势下行的不利情况下,稳投资,大力推进乡镇污水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园区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推进了永州电镀工业中心、永新高速、衡阳至永州高速、永州至零陵高速、衡枣高速大修工程、湘桂运河项目、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支持祁阳纺织、江华马达、蓝山箱包、道县智能制造等产业链特色小镇建设。
5.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明显提升。一是持续推进垂直体制改革落实落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市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县区环境监察大队人员整建制划入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面落实“局队合一”体制要求,顺利接收市县区锁定执法机构中符合条件的转隶人员,制定了《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县区执法机构人员划转方案》。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督促水泥、砖瓦、锅炉企业等污染源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严厉打击在线监控弄虚作假、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工作中,积极借鉴学习其他省市在线监控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实现污染源“过程+结果”全过程动态监管。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该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3起,其中行政处罚192件,处以罚款1490.99万元,同比上升38.1%。
6.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组织开展中心城区“蓝天利剑”环境执法、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涉铊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非法采矿采砂“霹雳”行动、县级以上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回头看”及千人以上水源地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推动垂改工作落实落地。落实垂直管理改革要求,完成县区分局上收,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南北监测中心。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责任清单,出台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清理顺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清查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问题清理清查,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出三大类共15个问题,并整改到位。
总之,一年来最值得总结的: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在气候条件不利、复工复产的后疫情时代稳中有升来之不易,水环境质量在断面增加、开局不利的情况下保持全国前列、全省第一,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二是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推进顺利;三是“三线一单”规划全面完成,在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下,探索差别化环境准入取得成效,支持祁阳纺织、江华马达、蓝山箱包、道县智能制造、江永铝材等产业链集聚特色小镇建设得到各界好评;四是垂直体制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即将落实落地,关系逐步理顺,经费保障和内部管理正在步入正轨;五是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进入尾声,基础保障趋于成熟;六是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地位基本奠定,生态环境项目投入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正在逐步显现。七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正在启动,上级支持力度逐渐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