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全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着重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重点推进“夏季攻势”任务完成,力争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
1.着重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把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重点整改任务。截至10月31日,全市2021年度2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8项,9项尚在整改中。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应完成1项,已完成1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个性问题2021年应完成2项,已完成1项;2020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 2021年应完成1项,已完成1项;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021 年应完成 2项,已完成2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应完成1项,基本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021年应完成20项,已完成13项。
2.重点推进“夏季攻势”任务工作。
认真对照省厅“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对标对表全面部署推进永州市“夏季攻势”任务工作。1-10月,永州市180项省“夏季攻势”任务已经完成161项,完成率89.44%。其中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湘江流域涉铊企业综合整治、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整治、危险废物排查问题整治、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任务已经完成。
3.生态环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方面。1-10月,全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6.8%,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全市11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中心城区综合指数为3.06,全省排名第5,改善排名全省第8。预计11-12月永州市空气质量将保持现有水平或同比改善。
(2)水环境方面。1-10月,纳入“十四五”考核统计的52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率100%,其中Ⅰ类水质断面5个,占比率9.62%,Ⅱ类水质断面45个,占比率86.54%,Ⅲ类水质断面2个,占比率3.85%。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1-9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永州市16个国考断面水质排名全国第20位、湖南省第一位。16个国考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1个,Ⅱ类水质断面14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为宁远曹家滩)。
(3)土壤环境方面。永州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1-10月,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环评项目审批方面。1-10月,永州市共审批环评项目有21个,项目审批数较去年同比减少43.2%。总投资额为48.96亿元,同比减少54.5%。项目类别主要涉及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和猪的养殖、环境治理方面。预计四季度全市环评审批项目数与投资额较去年同期会有所增长。
(5)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方面。加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涉铊工业企业交叉执法检查、湘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蓝天利剑”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不断提升环境执法办案质量,加大执法力度。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21年1-10月,永州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8起,处以罚款1174.2万元。其中,行政处罚139件,责令停产整治4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2件,移送公安刑事拘留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