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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1-12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 2022-01-21 17:51
  • 来源: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机构:永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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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省直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手抓《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落实落地,一手抓营商环境的改善提升。聚焦政务中心和工业园区两个主阵地,突出政务服务、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大调研、大改革、大落实、大评价”,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1-12月工作情况

(一)政府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永州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当作全年的重头戏,今年以来,召开3次常务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管副市长多次调度部署具体工作。一是制定了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出台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府办〔2021〕14号)文件,明确了20个一级指标和104项重点工作。二是出台了刚性措施。结合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了《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六条措施》。三是召开一次推进会。10月21日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难点工作进行攻坚突破。四是积极落实人大督办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常务副市长统筹抓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承办,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2021年度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放优组发〔2021〕2号)(以下简称《办理工作方案》)。7月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到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和督办。五是发挥政协、纪检监督作用。市政协对“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实施联动监督。市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四大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全市各级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

(二)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费用、减跑动,全力打造政务服务“一字品牌”。 一是“一站办理”。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所有市直审批事项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42个进驻单位1334个事项实现了一站办理,真正做到“中心之外无审批”,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2021年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326.57万件,办结率99.89%。二是“一窗办结”。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企业群众办事只需取一次号、排一次队、找一个窗口,设立8个跨部门的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市本级25个部门的514个事项,业务量较大的不动产、公积金、税务、医保等部门实现本部门业务一窗受理,解决了以往群众办事需多次取号、多次排队、多窗跑动的问题。三是“一次办好”。2019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事项集成改造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目前三批294个事项实现“一次办好”。创新企业群众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整合“出生”“就医”“入学”等7个事项实现一窗一次办,出生一件事实现“一次都不跑”。四是“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面对面”为“键对键”,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本级31个系统全部完成对接,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三级及以上深度99.76%。在政务服务大厅部署取号排号机、自助终端机、“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区,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五是“一点即办”。民生事,掌上办。将“我的永州”APP打造成城市服务掌上办事大厅,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服务“即时办”“掌上查”“随手看”“随时问”,通过一个APP可获取全面的本地资讯信息,足不出户轻松办理420项公共服务、569项政务服务。六是“一号对外”。升级12345热线服务平台,市本级已整合33条部门热线,并设立营商环境咨询投诉专线,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对外、一单交办、联动处置”。实行市直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定期接听制度,于8月27日正式启动了“领导接听日”活动。零陵区、江永县、蓝山县三个试点县区同步推进。

(三)推进放权赋能,提升园区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今年3月该市下发了《永州市园区赋权指导目录(试行)》,并配套下发48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完善清单,推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以中心城区为例,永州经开区可办事项121项,零陵工业园48项,冷水滩高科园46项。二是大力开展精准帮扶。每个园区选取15-20家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建立县区领导联系企业帮扶工作机制,每2个月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半天,重点解决企业用地、用工、融资等各类困难和问题。市本级和各县区均组建帮代办队伍,围绕“全市域普及、全事项覆盖、全流程服务、全链条优化”的“四全”思路,按照“统一推进、统一流程、统一联办、统一平台”的“四统”模式,构建全市“大帮代办”的新格局。产业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帮代办事项平均提速65%以上。三是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现了施工图审查“零跑路”“零接触”“零付费”。全市施工图审查办结项目428个,项目平均总用时14.28日,较去年同期的17.03日减少2.75日,审查用时减少16.2%。全市落实区域评估成果红利项目共93个,在全省排名第2。继续优化水电气讯接入报装的一站式服务,在市政公用服务平台上办理报装项目数130个,在全省排名第3。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新举措,为永州国际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商贸中心等60余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四)坚持重帮善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一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绝大多数成员单位建立了“一单两库”,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录入检查对象库528217条,比2020年增长30.1%;录入检查执法人员库9513条,比2020年增长41.5%。市直各成员单位共录入检查执法人员库1371条,比2020年增长34.94%。编制了年度抽查计划,并按要求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957个,比2020年增长47.46%,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7038个;市直各成员单位共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222个,比2020年增长311.1%,已启动任务数197个,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278个。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今年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服务事项共计3538项,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23635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通过信用永州平台共公示市直行政处罚信息540条、行政许可信息8456条。三是合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全面强化市场监管全领域、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严管严防严控安全风险,四大市场安全底线不断加固。市政府办对全市的阻碍行政效能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废止6件,修订17件。加强对“三强三堵”行为的打击力度,共破获“三强三堵”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16人,查处行政案件20起,行政拘留31人。

(五)深入化解难题,增强企业“获得感”。一是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重点对不动产登记、政府合同履约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2020年交办的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2020年11月24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通报的122个问题已基本得到有效整改或解决,其中涉及的11个政府合同履约问题已全面整改销号,涉及的36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已解决33个,还有3个正在努力推进中。二是开展了大走访大调研。组建联合组,市优化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3次集中大调研,共走访规模以上企业、小微企业和三类500强企业464个,收集问题631个,已销号579个,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企业家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明显增强,推动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协调处理了一批投诉案件。加强对涉企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网上投诉系统、企业微信群和投诉电话等方式直接受理企业反映的各类投诉举报,并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台账,做到逐一交办、限时办结销号。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企投诉举报件34件,办结29件。

(六)实行多管齐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进一步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面推行政务窗口办事服务“好差评”即时评价,以“好差评”倒逼窗口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市本级办件数共19343件,产生好差评的办件16494件,好评数为16493个,好评率99.99%,差评1个。二是开展企业电话回访。于4月下旬对全市417家县域中小微企业成功进行了电话访问,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其中有320家企业认为永州市营商环境比以前有了较大改善,评价表示满意,占比76.73%,有97家企业对营商环境评价“不满意”,占比23.26%。三是加强媒体监督。联合市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办和市广播电视台,对履约践诺、办证难等领域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开展暗访拍摄,拟在全市营商环境推进会和《问政时刻》栏目上公开曝光。

二、下步工作打算

1.树牢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市场主体的理念,打破不合时宜的惯性思维,加快从审批向服务转变,从事前审批向事中监管、事后服务转变。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要强化项目过程监控,在项目建设中及时指导到位。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主动与企业建立起联系服务机制,深入到企业一线,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抛弃官老爷的姿态,发扬“店小二”精神,为市场主体提供“保姆式”服务,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

2.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重大改革举措。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抓好事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改革。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告知承诺制,压缩办理时限,推进工程项目“极简审批”改革,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检查频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免责免罚清单。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限制自由裁量权。三是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品牌。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数据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实现线上线下有效结合。推动更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四是积极谋划数字政府建设。抢抓国家加快数字化政府建设的政策机遇,积极规划全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资源分割、数据分治、力量分散、效果分化等问题,力求做到资源集约、数据集享、力量集成,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3.建立市场主体感受倒逼机制。建立定期分类测评制度,让行政审批、市政公共服务和执法监管职能部门的服务对象来评价打分,以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来倒逼职能部门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针对企业反映检查过多,探索实施企业“宁静日”制度,将每月1日至20日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对企业进行各种行政检查,也不得随意安排参观、考察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性活动。针对企业反映投诉无门、投诉处理慢的问题,探索实施“码上督”行动,创新推进扫码监督。在政务大厅窗口、园区服务中心摆放优化营商环境微信监督二维码,企业可通过扫微信二维码进行反映有关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和投诉有关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市优化办通过后台及时进行受理、调查和交办。

4.实施履约践诺攻坚行动。对政府及其部门、各园区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政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和相关争议、投诉、仲裁、诉讼办理情况。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按照“三个一批”进行处置,依法依规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对于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当前仍存在履约条件的,应限期履约践诺,做到兑现一批。二是对于协议部分符合规定,或在执行中确因客观因素或因企业原因导致无法执行的,应当积极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或解除合同,协商重组一批。三是对于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按照合法程序,依法取消一批。

5.畅通政企交流渠道。全面推广“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由县市区分管领导或园区管委会书记牵头,每周定期组织辖区内园区企业开展一次政企交流茶话会,通过茶话会形式,为政企之间搭建互动平台,增进了解,消除误会,扩大共识,面对面沟通交流解决问题。同时通过“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为企业与企业间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园区产业抱团发展的良好态势。

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六稳六保等涉企优惠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面梳理编制惠企政策清单,定期开展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清理行动,确保企业项目能够及时有效享受到政策红利。

7.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侵犯企业财产违法犯罪,对企业集中区域、工业园区等周边区域加强治安管理,净化治安环境。禁止通过刑事追诉插手民事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侦查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发展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处理。联动解决涉企难题。由市优化办牵头,组织与市场主体紧密相关的部门成立联合组,每季度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统一收集问题、统一交办问题,重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限期销号清零。做好营商环境投诉专线文章,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实行“一号对外、一单交办、联动处置”,持续开展“领导接听日”活动,广泛搜集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建议。

8.强化要素保障。持续加强园区水、电、气、讯等管网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大力实施“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和“金融暖企行动”,着力解决企业用工和融资问题。规范土地供应,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各地新供应土地必须符合“净地”标准,拆迁到位、配套到位、规划到位。积极探索土地出让与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挂钩,逐步推行“熟地”出让。推进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集中建设教育、医疗、文化、娱乐、商业、生态等生活配套设施。对园区内交通、物流、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纳入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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