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4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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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档案馆档案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发掘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档案馆馆藏,并加以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永州市档案馆面向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散存于社会上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现将2022年度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永州历史散存在民间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令、嘉奖令、委任状、公报、报刊、图书、地图、图表、印章、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商标、传单(小报)、照片、奖章和牌匾等。
(二)反映永州地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件、照片、录像、实物等。
(三)反映记载永州历史面貌各类史、志、鉴、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书画、作品等。
(四)反映永州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等各种实物、图片、书刊等。
(五)新中国成立前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先驱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宣传单、宣言、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
(六)新中国成立后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来永州视察的照片、音像、题词、文稿等。
(七)永州籍或曾经在永州工作过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任有省部(军)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政要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获奖证书、奖状、照片、音像实物等。
(八)永州市各行业,各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杯、牌匾、荣誉证书、声像资料等。
(九)从事公务活动或外事活动中的礼品档案。
(十)反映永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稿、照片、录音、录像等。
(十一)其它有关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无偿捐赠为主。永州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凡捐赠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如用作展示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征集要求
(一)权属清晰。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档案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对所提供的档案资料附上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
(二)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三)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
本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方式送交永州市档案馆。
联系方式:永州市档案馆档案保管部
联系电话:0746-8358937、0746-8358383
电子信箱:yzsdag@163.com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58号
邮编:4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