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43/2018-0040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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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积极部署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
近日,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永州市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市长赵应云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唐能武牵头组织市档案局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好永州市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改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各级涉改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档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档案标准规范,做好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部门要履行业务主管职责,密切跟踪涉改部门和单位档案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疑难问题的解答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对于在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
《实施方案》从档案归属与流向、处置原则、范围与内容、目标任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永州市档案局 单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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