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43/2017-0000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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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法制教育科
负责制定和实施档案法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档案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档案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依法组织起草全市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执法工作计划实施办法,以及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严重档案违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全市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承办档案执法证、执法监督证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教育与档案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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