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7/2021-0267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1 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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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永州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5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永州市财政局制订了《永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永财办﹝2015﹞29号)。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该文已于2017年12月到有效期,且该文制定的依据《预算法》在2018年12月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他相关政策依据也出现失效等变化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永州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永州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永财企〔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2月26日印发。
二、文件制定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政策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7〕65号)。
三、文件制定过程
2020年10月,永州市财政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精神,在《永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永财办﹝2015﹞29号)的基础上,结合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现实情况,起草了《永州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4日-6日在局内部征求意见,根据各科室反馈的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11月10日-13日,书面征求市国资委意见,该委反馈无意见。11月14日-19日对该《办法》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和廉洁性评估。2021年1月18日将该《办法》提交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2月24日报市政府进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编号后,正式印发《办法》。
四、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三十八条,其主要内容分别为: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明确了该文制定依据、资本经营预算定义、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和要求、资本经营预算主管单位和预算单位界定等内容。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共三条,明确了资本经营预算主管单位、预算单位、市本级国有企业的职责。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共三条,明确了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范围。
第四章《预算编制和批复》共六条,明确了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时间、编制程序、审查批准程序、预算批复及公开时间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预算执行》共四条,明确了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缴责任、预算支出拨付程序等内容。
第六章《预算调整》共三条,明确了资本经营预算调整适用情形、调整程序等内容。
第七章《决算编制》共四条,明确了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编报时间、审查和批准程序等内容。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共六条,明确了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监督要求及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共二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限、施行时间。
新制定的《办法》与《永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永财办﹝2015﹞29号)不同之处主要有:进一步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预算编制增加了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增加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绩效管理职责,增加了向社会公开预算的要求,在财政监管方面增加了预算绩效评价要求。
五、文件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业,于2021年2月26日印发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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