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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文章来源: 预算绩效科 发布时间: 2022-12-28 14:39 字号:

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这一战略部署,积极行动、狠抓落实,近期,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永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就新政策的出台背景目标、亮点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目标:发挥好绩效“指挥棒”作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迫切需要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实现预算大统筹、一体化改革目标。永州市出台制定了《实施办法》,更好地发挥好预算绩效指挥棒”的作用,为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提升公共服务治理水平,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

亮点:注重管理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结合永州市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弥补制度体系短板,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更新,完成该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永州市新办法结合了上级最新的管理要求和该市预算大统筹、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目标,创新了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管理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具有明显的永州特色。

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共分为9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监督管理、附则。《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预算绩效管理对象和范围,不仅涵盖所有预算支出,还拓宽至所有预算收入及政府债务项目等收支,涉及所有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和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覆盖”。同时,永州市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和下沉,增加事前绩效评估和对下级政府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两个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制度,强化风险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和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

强化结果应用、硬化责任约束。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运行,实行预算绩效管理五个挂钩机制: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项目库管理挂钩,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挂钩,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挂钩,绩效管理结果与政府绩效评估挂钩,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相匹配的五项约束机制:整改机制,报告机制,淘汰机制,公开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责任感和威慑力。

探索建立巡察、财政与审计协同联动机制。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和党委巡察监督“信息共享、工作共推、整改共促、成果共用”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同级审计范围,将部门预算绩效纳入党委巡察关注内容,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将有关管理成果提交审计部门。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投资审计等审计成果运用到预算安排和调整中,应用到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中。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以及审计部门在审计监督中发现财政资金闲置、低效无效、损失浪费和截留挪用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