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事项公开

2020-2021年永州市本级预算资金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及运行监控综合报告

文章来源: 绩效科 发布时间: 2022-09-20 10:25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绩〔2020〕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我局印发了《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公共服务信息化运维等20个项目专项资金及部门整体支出的投入和产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及运行监控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需全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的要求,我们着力推动绩效管理扩围升级,试点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2021年度共选定20个预算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8.38亿元,主要包括:(一)2021年度污水处理费、安全生产、第七次人口普查、科技特派员、残疾人就业与扶贫等5个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涉及资金1.59亿元;(二)冷水滩区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5亿元;(三)永州市2017年第二批次用地等7个2018-2020年期间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试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资金11.27亿元;(四)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含PPP)、财政政策综合评价、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7个试点扩面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47亿元。详见附表。

(二)工作开展情况。本次财政评价从2021年11月份启动,先后经历项目单位自评、中介机构公开择优选择、评价工作部署、评价实施方案准备、现场评价、评价报告审核修改、意见反馈和会审完善等环节,形成内容翔实、客观公正的评价报告。

为提高评价质量,我们根据各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及项目运行情况,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扎实抓好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合力推进绩效评价。改变以往由中介机构评价项目的传统方式,我们采取发挥财政内力,有效借助外力,凝聚多元化合力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21年以来,永州市财政局由副处级领导带队,从监督科、预算绩效科、相关业务科室等抽调专人,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专班。对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由预算绩效管理科牵头,相关科室全程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永州市财政局联动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发挥协同效益,提高评价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探索改进项目预算管理模式。二是探索开展财审联动促绩效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市人大和同级审计工作安排,我们将2021年度公共污水处理费、残疾人就业与扶贫专项等5个专项资金作为试点项目开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门主动向审计部门提供上述五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资料,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监督,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推、整改共促、成果共用协调联动机制。三是评价过程严谨细致。为切实提高评价报告质量,我们反复征求被评价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科室的意见建议,做到尊重客观事实,确保绩效评价结论的准确性。

(三)资金绩效情况。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评分在90分(含)以上、等次为“优”的有1个(如湖南省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占比5%;评分在80分(含)—90分、等次为“良”的有18个(如公共服务信息化运维专项),占比90%;评分在70分(含)—80分、等次为“较差”的有1个,占比5%。总体来看,永州市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1、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增强产业集聚度

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零陵机场飞行区道面应急改造、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市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促进对外招商引资及区域发展。根据现场评价情况,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标准厂房一期工程项目成效较为明显,目前园区已与5家企业3个项目签订有入住框架协议,后期在“园区+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下,产业的集聚度将不断增强。

2、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群众幸福感

宋家洲棚改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利用拆迁地建设的宋家洲生态公园集生态、健康、休闲于一体,丰富永州市民的业余文化生话,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永州公交公司对现有燃料汽车进行更新换代,在全省率先实现中心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全覆盖,降低了二氧化碳及废气的排放量,乘客乘坐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得到有效提高,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市民幸福感。

3、改善医院基础设施,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永州职院附属医院第二住院大楼、永州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硬件设施,不断改善医院健康管理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医院健康管理的规模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项目单位医疗防治方面的技术优势和潜能,促进区域健康管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体检及健康咨询的需求,有效解决项目区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4、构建信息数据资源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永州市以民心为依托、以互联网为载体,撬动政务改革、畅通办事渠道,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截至2021年,永州市通过智慧永州综合应用及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完成市直27个部门数据归集,己整理入库各类数据总量约2000G左右,建设完善了人口、法人、空间地理、 经济信息、房产房屋、城市部件等6大基础数据库,建立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

5、进一步保障建设用地,加快城市发展步伐

永州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土地收储项目有利于实现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和整合土地资源,有利于土地一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土地保障,土地供应计划性增强,可以限制利用率低、配置不合理的城市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增强城市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

二、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及运行监控的20个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和项目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永州市委市政府的重点任务,但在资金政策落实、绩效目标达成、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达到预期

2022年4月以来,财政、审计对2021年市本级公共污水处理费、残疾人就业扶贫专项资金等5个绩效运行监控重点项目,探索采取财审协调联动工作方法。在财审联动工作中发现部分专项资金绩效存在问题:

1、3个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完成。一是资金未及时到位,残疾人就业扶贫专项资金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2021年,该项专项资金年初预算306万元,截至2022年3月仅到位且使用168.09万元。因资金短缺,政策已过有效期,市残联“建设2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和“18个残疾人创业和就业基地指导扶持”的绩效目标未完成。二是市统计局挤占专项资金52.46万元用于扶贫、文明创建、办公费等支出,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资金“招标10个普查课题”、“研制和建立1个人口数据系统”和“出版人口普查年鉴”的绩效目标未完成。三是市应急管理局挤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6.55万元用于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支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中“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专项预案评审”的年度指标值未完成。

2、公共污水处理成本核定不准确,专项资金未发挥最大效益。一是污水处理费支付标准远高于污水处理测算成本。合同(协议)约定,市财政按1.018元/吨支付市北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而根据市北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2021年1月至11月污水处理结算表和实际发生成本测算,污水处理费成本仅为0.55元/吨。二是污水处理基本水量标准过高,导致结算水量超过实际处理水量。合同(协议)约定,永州水务向家亭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基本水量标准为10万吨/天,按月结算,若实际处理水量不足基本水量,则结算水量为实际处理水量加差额水量的70%;若实际处理水量超过基本水量,则结算水量为实际处理水量加超出水量的60%。据永州水务向家亭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污水处理结算表反映,上述12个月中,有9个月污水处理量不足10万吨/天,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水量3,612.48万吨,实际处理水量3,471.34万吨,结算水量超过实际处理水量141.14万吨,按单价1.19元/吨计算,涉及污水处理费167.96万元。

(二)部分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部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够细致,施工过程中无法完全按照原规划设计执行,不得不变更工程量,导致工程量增加,工程款项金额超出合同价金额,成本控制失败,导致项目进度缓慢,目标任务未完成。如永州职院附属医院第二住院大楼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合同工期689天。实际主体工程于2017年12月1日完成质量验收,2021年11月5日施工方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2、项目运营期间物有所值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部分PPP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足,预测数值不够严谨、准确,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约定导致政府支出责任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如永州市垃圾处理及焚烧运行服务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为每年900万元,28年的运营期共计25,200万元,然而此项目在正式运营的第四年可行性缺口补助就高达1,570.92多万,项目预测数据与实际可行性缺口补助数据偏差较大,未建立按效付费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部分资金未专账核算。由于基础财务管理不规

范,部分资金存在未专账核算等现象。如宋家洲片区棚改项目未设立专项账户核算,该项目费用开支明细账是通过安居投公司、安置房公司、城顺公司等账目相关凭证摘抄而成,存在专项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永州公交公司将收到购车资金专项资金14,762.48万元分别计入资本公积、实收资本、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支付购车款分别计入应付账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2、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缺失或更新不及时。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项目所依托的文件时效过期,更新不及时,政策依据不充分;永州公交公司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办法指引,在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支出管理等方面没有具体明确。市城管局未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特点制定《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考核办法》等相应的监管规程和应急预案。

(四)部分项目管理要求未落实。

1、财务成本逐年上升,债务负担重。部分项目由于建设目标超出需求,运营业务管理不到位,受新冠疫情、消费不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营效益较差,财务成本逐年上升,债务负担较重。

2、未制定风险控制应对措施。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

目对于风险预警机制敏感度较低,未建立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机制。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项目未就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支付来源进行设定,未建立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机制

3、部分资项目金存在超预算超概算等现象。部分项目因项目前期规划、预算编制不充分、不合理,合同管理不力,存在资金支出与概算批复用途不符,超预算超概算等现象。

4、项目管护机制不健全。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后期管护机制未建立、管护不到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影响资金效益的持续发展。如公共服务信息化运维专项资金存在信息化资产界定不够明确,资产管理欠规范,智慧永州视频共享平台项目建设一期、二期共建设数字城管摄像头119个,处于正常运行的仅51个,设备运行率为42.86%。

、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及时将绩效评价及运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主管部门,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绩效管理结果公开力度,做到“非涉密全公开”;加强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将本次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适当挂钩,体现激励约束相容的绩效导向,具体如下:一是针对绩效等次“较差”的项目适当扣减预算资金安排,督促单位整改到位;二是针对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的,扣减2022年相应的专项资金,并对未完成的2021年绩效目标,在2022年尽量补充完成。

(二)抓好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着力解决问题的堵点和难点,推动项目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使用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财政、发改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协同发力,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穿透式监管要求,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一是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打破不同部门、不同专项之间的界限,将部门之间支持范围相近、支持方式相同、支持方向一致的专项资金或支持内容进行跨部门、跨专项整合,集中可用财力办大事。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做到一个专项一个资金管理办法,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管理办法尽快修订完善,从源头堵塞漏洞,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透明,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库,提早储备项目,并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立项和实施,变过去的“资金找项目”为“项目等资金”。

(四)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一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各预算部门、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二是严格按概(预)算控制支出。项目支出必须是概算、预算范围内的支出,支出不得超出概算、预算范围。没有概算、预算计划而又必须支出的项目,在履行概算、预算审批调整程序后再支出,确保资金支出合法合规。三是规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应加强资产管理维护,提高资产使用率;安排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强化绩效管理。一是强化各级各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扎实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做实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所有申请预算资金的项目单位或部门都要填报项目或区域绩效目标,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使绩效目标真正体现产出、结果、成本、效益等绩效信息;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及时足额拨付和合规使用专项资金;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健全绩效自评抽查和再评价机制,压实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责任。进一步突出绩效评价重点,特别要加强对“三高四新”战略实施、重大民生支出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六)加强巡察财审联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和巡察监督信息共享、工作共推、整改共促、成果共用协同联动机制。聚焦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采取拉条挂账、清零销号的方式抓好整改。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21年度永州市本级预算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基本情况及评价等次

                              永州市财政局

                              202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