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7/2024-058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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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财政: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保障粮食安全
蓝山财政扛牢扛稳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责任,为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展现财政新的担当作为。2011年以来,先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7个,总投资3.60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8.2万亩,占耕地面积69.1%。2023年被评为全省真抓实干工作先进县。
一是切实保障建设资金需求。制定出台《蓝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奖代补”方案》《蓝山县整合涉农资金方案》等文件,在永州市率先推行“先建后补”试点工作,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021.8万元。2024年预计投入资金7000多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万亩以上。
二是完善农田综合配套措施。2023年发放农机具县级累加补贴200余万元,联动涉农部门组成农技服务小分队,为全县各农机服务合作社、种粮大户提供政策技术咨询、惠农政策解读等服务。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等方式,大力推广连栋育秧大棚建设,2024年全县9个主体新建育秧钢架连栋大棚5万平方米,可服务大田面积15000亩。
三是做好全过程评审工作。坚持做到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见,组织村民公开讨论,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会同当地设计人员对每个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确保设计文本严谨、图纸清晰、预算准确。建立县级监管、镇村管理、专业监理、群众监督、第三方检测“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实行“保险+监理”模式,拧紧工程质量“安全阀”,切实把高标准农田建成“放心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达标检查,确保项目工程数量达标、质量过硬、资料齐整。
四是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专门账套,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报账细则、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度,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监管等流程,坚决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全县投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未发现一例资金违规、违法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