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爆破作业人员行政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永州市公安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跨县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三条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爆破作业人员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a)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无刑事处罚记录;d)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行使层级 市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公安机关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4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2015